问题是,步扬貌似也不是个弯的,他哪来那么多给给的资源?
抛开两个哥哥,元宵这一天下来反而有点心不在焉,经常突然朝某个方向看一眼,一两次步天或许还没注意到,但三四次,四五次,步天就是再神经粗大也该发现了,更何况,他本身神经也不粗。
两人跟随一个旅游团上了木船,望着羽毛艳丽拖着长长尾羽的孔雀从湖中心飞到岸边,心情正高亢着,元宵却猛地一转头,看向了另一个方向。
“怎么了?”步天问。
元宵看到的只是欢呼叫好和拍照的游客们,没有任何异常。他身旁的胖大妈伸长胳膊举着手机一个劲往他身边挤,也不知道是想拍照还是吃豆腐。
步天微微蹙眉,往后退了半步将元宵的护到另一旁,自己则一手握住了护栏,挡住了胖大妈挤过来的身体。
胖大妈终于没法往旁边靠了,不悦的往旁边瞪去,结果对上一双冰冷的眸子,居高临下看着她,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无他,步天气场太强,光是瞧着就让人不寒而栗。
元宵也无心关注胖大妈是否慑于步天的气势,他皱眉轻声在步天耳边说:“我总感觉一直有人在看我。”
闻言的步天眸色就沉了下来,“回民宿。”说罢,揽着他就要离开。
元宵赶忙道:“等等,可能是我多心了,应该没什么。”他很清楚,步天说的“回民宿”的意思是收拾东西回京城,他们难得出来一趟,虽然也是意外之旅,但也不太想就这么无疾而终。
步天却摇摇头,认真道:“喜欢这里我们下次再来,今天先回去。”说完停顿一下,又压低声音道:“我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可能是我太敏感……”元宵说着眼皮又是一跳,没由来的心慌,他说不上来那是什么感觉,但直觉告诉似乎有不太好的事情要发生。“行,我们回京城。”
两人达成共识打车回民宿,可车子只驶到半途就停了下来,不是车子抛锚,也不是司机有问题,而是最近几天恰好是滇省少数民族的盛大节日春暖节,中外客商云集,亦举办民间体育活动,规模称得上壮观,道路因此也非常拥挤,至少车辆通行非常困难。
司机对道路也不太熟,一路跟着导航走,原本也没将红色路段放在心上,然而等看到那人山人海的架势,顿时没了语言。
他们距离下榻的民宿只有三公里左右,依照目前车辆通行的速度,可能一个小时也到不了目的地。
等了五分钟左右,也没能前进一米,步天和元宵放弃等待,打算从人潮中穿行过去。
农历三月下旬的滇省温暖湿润,气候适宜,蓝天白云,舒适无比,可一个再美的地方一下有上几十上百万人汇聚,接踵比肩,连空气都要抢,那滋味就不是太美妙了。
偏偏步天他们下车的地方还是人流最密集之地,元宵就感觉他俩就像是沙丁鱼里的两条,要是身后来条鲨鱼,他俩铁定得被活吞。
步天不是没到过人多的地方,但这样拥挤的人群还是第一次,空气中尽是各种味道,有香水味,有食物味,有汗味,连空气都充斥着浑浊的味道。
步天将元宵放在自己身前半步的地方,倒不是让他开路,而是能够护着他不被周围的人挤。
元宵……以元宵的性格其实并不觉得大老爷们被挤两下有什么问题,别人挤他他照样能把人给挤旁边去,给自己开出一条路来,关键还是在于被步天保护的感觉很让人窝心。
走了没一会儿,两人身上就出了一层薄汗。
倏地,步天脚步一顿,一直搭在元宵左肩上的手一用力,将他往左侧一带,右手则飞快伸出,精准的扣住一只手腕。
银光反射着刺目的光,元宵瞳孔微缩,头皮炸开,就差那么一点,他身上就会多出一个血窟窿!
“啊——”有人发现了这一幕,当即尖叫后退。
步天却是丝毫不留情面,扣住持刀的手腕后用力一拧,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咔嚓”声和男人的闷哼声,长约两尺的西瓜刀应声落地。
元宵反应也极快,刀落地后他一脚踩住,然后就着步天擒住歹徒的手势给他来了个过肩摔,别看和普通过肩摔看起来没两样,实则这一下直接把歹徒给摔到了吐血,而且整条右手臂从手腕到胳膊肘再到肩膀,都已经受了伤。
人群顿时一阵喧哗,而更叫人猝不及防的,是袭击元宵的不是唯一一人,他的出手大概是一个开始的信号,下一秒,人群中接二连三的响起尖叫,连续七八处地方有人喊着“去死吧,都去死吧”并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或劈或砍或捅,血腥味弥漫开来,也让这正片区域陷入了惶恐之中。
一个人,一个疯狂的人,一把刀,一把染血的刀,能轻而易举让人畏惧和躲避。也因为今天人流量极大的缘故,即便人群里有负责基础秩序的警-察,等穿过慌乱且水泄不通人群控制场面时,受伤倒地之人的血已经染红了地面。
等到局面被控制,悲剧酿成,已无法挽回。
步天和元宵也被人群冲散了,不是因为步天没有抓牢元宵,而是有人浑水摸鱼,元宵的眼看着一人拿刀砍向一心护着他的步天,危急关头只来得及将步天推开,如此一来,两人就被汹涌的人流冲散。
反社会报复社会的人和藏在人群里想要杀害步天元宵的并不是同一拨人,他们借着人群的掩护偷袭,步天几乎可以确定他们的身份,只是他现在
喜欢我穿回的世界不对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