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倒吧,她又不喜欢我,难道我要一辈子喜欢一个不喜欢我的女人吗……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小孩子了,没有她我也能活得很好,既然如此,为什么我还要发疯一样的喜欢她呢。”说到这里,英格玛看了一眼林兹:“还有,林兹夫人,您也老大不小了,能别穿短裙吗,没有人喜欢一个老太婆穿这!”
沉默了一会儿,林兹左思右想,发现英格玛的确说的有道理,于是她拍了拍车厢,前面的车夫拉开了小窗:“小姐,您要去哪儿。”
“回中央区的行宫,我得找我的安娜小可爱,让她帮我在衣着方面出出主意。”说完,林兹扭头看了一眼墙上贴着在英格玛先生,诚实是美德,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实话实说的好孩子,因为有的时候,道理也能够伤透一位少女的心:“英格玛先生,今天你被加班了,请快一点自己走回行动科吧。”
从墙上缓缓滑下的年轻人一边在墙上绘出一道血红的印记,一边比出了一个中指。
………………
马林扭头,站在自己的房间前,他感觉自己刚刚似乎听到了什么骂骂咧咧的声音。
开启了聆听,然而什么都没有能够听到,除了学徒们的笑闹声。
打开房门,马林走了进来,这是属于自己的单间——导师们才有待遇。
姑娘们都在法耶那边过夜,马林坐到了床边,思考了一下,然后决定开新书。
既然来到了异世,哪怕有了产业,有了姑娘,还有了可以为之而奋斗的未来,但是马林的心里,做一个雅俗共赏的文抄公,依然是他最美好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年少的时候,看到过田中芳树这个挖坑大师的小说吧,那个时候,曾经天真的自己也想成为一个依然版税过活的男(蛀)人(虫),只可惜后来的日子里,马林发现自己除了挖坑之外,什么都没能从这位大师身上学到。
如今有了这么好的环境……等一下,扪心自问,这儿的环境其实还是很危险的。
但无论如何,还是可以写一写的。
在回来的路上马林都已经把新书的开头都想好了,写上一卷然后给国立出版社看一眼。
嗯,想到这里,马林坐到了书桌前,拉起纸笔写下了开头。
·我叫里昂,是一个刚刚加入浣熊市第一警官局的新人,说起来这个乡下小城还真是奇怪,虽然人不多,但是警察局里的各位都意外的会喝酒,要不是我祖上有点儿巨人血脉,只怕昨天晚上的欢迎宴上,我就是最靓丽的那道人体喷泉了。
·啊,有点儿头痛,从床上坐了起来,伸出手推开了窗户,外面有着大雾,但是听不到人声,看了一眼机械钟,早上0724,嗯……不应该吧,难道这座城市的所有人都喝醉了吗。
·真奇怪啊,无论如何,都已经过了上班时间了,虽然局长先生说第一天上班可以晚到,然后会有前辈带着去逛一逛,但是里昂觉得,既然成为一位警官,就应该好好的对待这份工作,所以穿好衬衫,戴上枪套背心,然后将外套穿好,将警官圆帽按到了头上,确认了转轮枪里的子弹,将三个备用的快速换弹器放到了独立弹袋中,里昂将枪塞进了腋下的枪套,然后推开了房门。
·新的一天,新的工作,加油,里昂。
放下笔,马林开心地收起了纸,将它放到了一旁的文件夹里,然后拿起脸盆与毛巾,走下一楼的浴室。
给自己洗一个白,养好精神,等明天把那些小王八蛋的灰都给扬了之后,再继续写吧。
顺着楼梯下楼,现在是男孩子们的洗澡时间,马林推开浴室的门,来到着高,的确有那么粗壮。
“我又不知道,也许是混血的原因。”
“那还用说吗,说起来我可是如假包换的人,和你们不一样。”这个罗根说着梗——这是人类特有的一个梗,通常是人类与非人类友人互相自黑和互相对黑时用的。
“对对对,罗根先生是人,我们都不是。”马林也笑着做了回应,同时掏出皂角——这是泰南人传过来的,据说当时没有这东西的时候,西部国度的人类都是通过汗蒸和板刮来解决皮肤毛孔里的问题。
而马林和精灵通过合作完成了改良,现在这东西是货真价实的护肤品,当然价格也是水涨船高,赚的都是有钱人口袋里的钱。
“靠,马林,给我来一点。”罗根这小子瞪圆了眼睛。
“你也要用这个小姑娘才用的东西吗。”马林有些疑惑,因为他可是听过这家伙这么说的。
“后来我想了想,保持皮肤弹性有光泽也是一个绅士应该做到的事情。”这位自封的绅士有些恬不知耻地回答道。
于是马林将这块皂角扮成两半:“这一半归你了。”
“我就知道马林先生有的是钱,以后我就跟你混了。”接过皂角,罗根开始使用它,看起来非常开心。
马林也开始给毛巾打上,然后开始给自己搓背。
“话说回来,我听说你今天没能跟我表哥下地下城,对吗。”
搓到一半,罗根突然开口提起了这件事情,这让马林有些好奇,他点了点头:“没错,你今天跟他联络过了?”
“没,别的朋友告诉我的,他说他和他的几个对手走的很近,我想了想,决定给你提一个醒,毕竟要是你出了事,损失最大的还是我……”罗根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马林,发现马林似乎并没有他所想
喜欢马林之诗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