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便见到了一个结实的后背,肌肉的线条张力十足,一头孤傲展翅的雄鹰纹身蔓延在背部,张牙舞爪地展示力量,可惜这头雄鹰被砍了血淋淋的一刀,硬生生折了翅膀。
又是那晚见到的男人。
洛苏认出了男人。两次见面,都以伤口和鲜血为纽带,以奇妙的相遇方式为连接点,洛苏都要怀疑,他与这男人上辈子有血海深仇了。
男人穿上染血的衬衫,冷扫过被他逼人的视线吓得颤抖的护士,走出清洗室。伤口不深,不需要缝针,按照男人的习惯,应该不会来医院进行清洗伤口这么丢脸的事情。
男人看到洛苏时,似乎听到了洛苏心底的疑问:“好奇我会来医院?”
洛苏不想承认都不行:“很好奇。”
男人修长的手指扣起衬衫的钮扣,独独只扣了中间两颗,率性地袒露胸前的肌肉:“我记得有人说过,要管好自己。”
洛苏怕是想不到对方会把自己的话实践得那么彻底:“你真是个实在的人。”
“我应该为你的夸奖感到高兴?”
“这个在于你,不在于我。”
男人冷笑:“我只是为了清洗伤口,仅此而已。”
洛苏微笑:“那祝你早日康复。”
男人挥了挥手,如同初次碰面那般,帅气地转身作别:“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收起你自作多情的关心。”
洛苏怅然兴叹,男人疏离的意味再明显不过了:“哎,都怪我多管闲事。”
“闲事少管,命才活得长。”男人被他小弟叫走了,小弟点头哈腰地搀扶男人,望了一眼往反方向走的洛苏,思虑了一下道:“大哥,你这朋友很面熟啊。”
男人走出医院,从烟盒掏出一根烟,小弟立刻狗腿地帮他点燃,他吸了一口烟:“他住在我们地盘附近。”
意思很明确,因为住在附近,所以偶尔看到,觉得面熟。
“不是,”小弟抓耳挠腮,“我不是在地盘附近见过他的,是在……嘶,在哪来着,一时想不起了。”
男人没有在意,帅气地两手插裤带,嘴里叼着烟离开。路上偶遇报刊亭,小弟突然一敲掌心,恍然大悟:“我记得在哪见过他了。杂志上!看,这不就是他吗?”小弟指向的,是报刊亭摆放的最新时尚杂志,杂志封面上,洛苏温和的眉眼就像一缕和煦的阳光,照进心房。
烟在淡橘色的火光湮灭后,没了。男人反射性地将烟头丢到地上,踩了一脚,忽然脑海里晃过一个人拾起烟头的身影。
“洛苏么?”男人买下了杂志,然后记住了一个未来要与他朝夕相伴的名字。
“洛苏、洛苏。”
洛苏走丢的魂被叫了回来。
“洛苏你怎么了?”摄影师担忧地问,“一直在发呆。”
“不好意思。”洛苏温柔地一笑,拿起手中的鲜红玫瑰,放在胸前,“只是昨晚失眠,精神有些不在状态。”
“那你拍摄完封面,赶快去休息吧。”
“好。”
摄影结束,洛苏将作为道路的玫瑰还给工作人员,目光炯炯地随着被带走的玫瑰漂移。
“你今天搞什么,出神出到九霄云外了。”裴于走过来。
洛苏歉意地道歉:“没什么,失眠了。”
“你失眠?”裴于大惊小怪,“你不是号称‘一沾枕头就睡着’的么?”
洛苏揉了揉眉心:“我也有失眠的时候,裴哥。”
“想骗我?”裴于不信,“你一直盯着玫瑰看,这叫失眠?说吧,是不是找对象了,想送人家玫瑰了。”
“怎么可能,我对象还没有呢。”他只是……看到玫瑰的红,想起了那个流血的男人,仅此而已。
“得了吧,你两个眼睛都写了你有在意的人,”裴于道,“说说看是谁,我帮你看看人品怎么样。”
洛苏哭笑不得,人品怎么样,连他都不知道,裴于又怎么可能知道。
“如果我真有对象,合适的时候一定告诉你,当然前提是,我有了才行,”洛苏岔开了话题,“好了,裴哥,今晚方便的话,送我回家吧。”
自从家门前修路,开车不方便后,洛苏的车就丢在车库里沾尘了。
裴于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他看了一眼手表:“一会一起吃晚饭,吃完后我再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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