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狠绝的疯子,是他们绝不能错过的人才。
作者有话说:
*麦德林相关背景资料有参考,主要是搜索引擎上公开的一些文章,和美剧《narcos》,没有直接引用,均以自己的方式写出。与事实有出入的地方不用深究。无国界医生流程参考站。
第十一章
everardo的第一个主人有很多怪毛病。
他喜欢坐着出租车,在麦德林兜风,向美国缉毒局和哥伦比亚军方、警方耀武扬威,如同泥鳅一样在这座地形复杂的城市里滑行。人们,尤其是小孩,见到他甚至会觉得荣幸,脸上浮现出向往的神色。
他的眼睛遍布麦德林,早餐时夸赞了这个鲁莽暴力的年轻人一句,就有许多喽啰蜂拥而至,将everardo扔到毒贩的跟前。
everardo一言不发,但工于心计的大毒枭太清楚该如何应付这样一个什么也不懂的硬骨头了。
他被逼迫着射击,虽然之前从没碰过枪,却能准确地打中十米之外的靶心。
麦德林从不缺少枪声。
听得多了,耳朵也像是磨出了茧,成了经验丰富的老枪手。
他被架着参观毒贩的设置在热带雨林和市内工厂里的实验室,也亲自去丛林之中采了一季新鲜的古柯叶。毒枭拥有自己的军队,他们整齐划一,训练有素,武器是世界最先进的装备,
everardo穿上为他量身定做的“军装”,每天机械地射击、格斗,接受洗脑般的“教育”,将服从命令奉为金科玉律。
如果一个人能鉴别是非,他的大脑起码能够在这种时候拒绝接收信息,保持清醒,但没人教过everardo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最靠近善良的那一点点温暖,也早就在水手和妓女死去时被刮得干净。他没有思辨能力,也没有恻隐之心,在选择挥动一百拳将人虐杀致死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放弃逃避,与麦德林的那些混账同流合污,从被害者变成了加害人。
毒枭势力**得最疯狂的那一年,也是他与政府冲突张最为激烈的时候。
数以万计的平民、警察和军人死于屠杀和交战,无数人受到死亡的威胁,可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将生死置之度外,前仆后继,毅然决然地从军、成为缉毒警,以血肉之躯,去实现心中的正义。
他们不为金钱所贿,恐怖的报复也无法动摇那份决心,这样的坚持不叫愚蠢,而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勇敢,值得被感谢和铭记。
毒枭失去了自己的好兄弟,变得更为谨慎和易怒,everardo成为他贴身保镖里的一员,每天扛着微型冲锋枪在主人豪华的庭院里巡逻,与来自世界各地和麦德林的亡命徒一起充当肉盾、挡在最前面。
直到有一天,主人的花园里来了位新西兰籍的华裔客人,他年纪不小,鼻梁上架着细边眼镜,风度翩翩,体态偏瘦,两个人坐在椅子上交谈,客人被那张冷峻的东方面孔吸引,道:“他看起来不错,很像我故国的人。”
主人摇头:“他是最好的保镖,再找到像这样枪法精准、又没人性的混蛋可不容易。我欣赏这样的人,厉先生。”
“看来我们很投机,”厉回笙笑道,“让利百分之一给你,他跟我走,这笔生意合算吗?”
百分之一。
单从比例来看,并不吸引人,但这笔交易的基数很大,不出意外的话,厉回笙会成为他在国际交易上的常客,犯不着回绝。
为了别人家的一条狗,厉回笙倒也舍得。
everardo这样的人的确难找,却也不是真的没有,麦德林有的是疯子。
“everardo,”主人叫他过来,“送厉先生回奥克兰。”
他并不问归期,因为他知道没有。
厉回笙很低调,他富有,乘坐飞机却还是选择最普通的经济舱,everardo坐在他身边,像一尊浑身由冷铁铸成的雕塑。他摘下眼镜,卡进胸前的口袋里:“你的前主人,很招人恨,不是么?当愤怒和仇恨累积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场面就会失控了,我让你跟我走,是救你。我很会做生意,胆子也小,所以没有仇家。”
他像是想起什么愉悦的事,微笑道:“你的第一个任务,我想想。先学好中文,然后起一个中文名字,要有姓有名,而不是像这样光秃秃的一个everardo,先说好,不能叫李白或者杜甫。”
everardo不懂中国文化,听不出厉回笙的调侃。
哥伦比亚沿袭西班牙复杂的取名规则,一个人的名字要包括教名、父姓和母姓,everardo不信教,不知生父母姓甚名谁,他被称呼为everardo,也仅仅是出于便利。
他为毒枭当保镖时,同事里有个来自阿拉斯加的美国人,那人常常会感叹麦德林的气候宜人,鲜花艳丽,冬天也如春天似的温暖,向他们提起家乡的冰雪。
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个姓叫,由下雪这样的自然现象衍生而出。
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学习一种全新的语言,厉回笙给了他一份注音的百家姓,他觉得“聂”与自己的哥伦比亚姓念着很像,便在上头画了个红圈。
他学得很认真,身体上的锤炼也没有落下,不用跟着厉回笙出行的时候,他就看厉回笙扔给他的散文集,大多数是看不懂的,因为他缺失许多情感上的认知。他接触到的情感,隐晦、虚伪而复杂,他不愿去分辨话间的真假,只懂听从命令,如行尸走肉,但也正好没有成为痛苦的奴隶,活在挣扎与恐惧之中。
偶然间他读到郁达夫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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