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
“ker!”
掘金队的更衣室里不断地有人喊出大卫·汤普森的外号,听得韦夏好生羞涩。
对他来说,“天行者”听起来太中二了。
就好像那些童年里喊着“天马流星拳”的家伙一样,你们的青春一去不复返了知道吗?你们已经到了见到那种事就会感觉不自在的年纪了知道吗?
对韦夏来说,“天行者”就属于他的天马流星拳。
好久没听过这么中二的外号了。
带头的人是队里的替补马克·卡尔文(lvin),别看他的名字平平无奇,而且你还对他一无所知。他可是个人物,又又又又一个比赛强度低的令人发指的铁证。
卡尔文在1969年通过选秀加入,他的巅峰就在那个已经消失的联盟。
5次入选全明星阵容,3次入选最佳阵容一阵,1973年入选最佳阵容二阵。和那些大开杀戒却在进入后莫名其妙地迷失的人一样。进入,他从联盟前十级别的球星沦为连场均上双都费劲的替补。
此时却充分发挥了大嗓门的优势带动更衣室的人一起助兴。
拉里·布朗走进来后,更衣室安静了不少,可见他是有权威的。
“很高兴看到我们一切正按计划进行,就这么保持下去,记住,不让大卫拿下得分王我们誓不罢休!”布朗似乎真的很喜欢汤普森,韦夏无法想象那个因为艾弗森过于自闹不愉快的刻板老头年轻的时候会是如此地开明。
如果他不认识老年的布朗,便不会对年轻的布朗印象深刻。
也许大多数人年轻的时候都是开明的,不知怎的就变成了刻板跟不上时代讨人厌的人?
下半场比赛开始,韦夏原本想继续进攻。
既然汤普森需要得分王,他的队友支持,教练全面放权,他没理由不去做这件事。虽然这么做和他心中的理想比赛背道而驰,但偶尔来这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况且,他现在是大卫·汤普森,不是约翰·哈夫利切克,更不是他自己。
他不应该按照他对比赛的理解来控制汤普森的比赛,他应该顺其自然,去做主人翁想要做的。
他并不知道,这是不是汤普森想要的。
由于第一节开始的时候活塞赢下球权,于是二三节的球权理所当然地归属掘金。
现场播音员说:“‘天行者’上半场独得51分已经创造了的历史记录,如果他保持住手感和状态,等到比赛结束,得分王的头衔便是他的囊中之物,就是威尔特的100分记录也难保不被超越。”
“今天是属于你的,大卫。”丹·伊塞尔发球的时候笑道,“放手去干吧。”
“我下午把勾引我的女人踹下了床。”韦夏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伊塞尔面露困惑之色。
好吧,事已至此他只能说个荤段子了:“因为我不知道我干不干得动。”
伊塞尔对天行者的实力却有种迷之自信:“兄弟,你要相信自己,世界上没有你干不动的女人,你之所以把她一脚踹下床一定是因为她是从佛罗里达来的!”
韦夏大笑出声。他之所以笑,是因为他听懂了伊塞尔话里的包袱。那是一条古老的法律,在他生活的时代,该法律已经废除。这条法律是:在佛罗里达州一切男性和母狗发生关系将面临10年以上的牢狱之灾。于是便出现了美国版本的地域歧视——佛罗里达州的女人肯定丑得不要不要的!
类似的奇葩法律在美国随处可见,比如他费城所在的宾州就有条法律:在宾州不许用嘴以外的部位捕鱼。
不想让人捕鱼直说好吗?
韦夏同队友开了玩笑,心情愉快地运球到前场准备拿下第53分。
由于没有三分线,当今时代的球场空间是又紧又挤的。
韦夏不太习惯没有三分线的赛场,当他运球过来对上埃里克·曼尼,突然,活塞队其他两名球员向他的位置包抄过来。
一瞬间,三人包夹形成。
韦夏大脑空白,想着得分王的他做出最不理智的选择,顶着三人包夹强行出手。
这样的防守强度下,强行出手自然没什么机会。
他投丢了球,活塞反击。
他和队友以为是偶然,却没想到,活塞经过半场休息后商议出来的计划,正是通过2-3个人来防守他。
从第三节开始,韦夏拿球,两人包夹司空见惯,三人包夹平平淡淡,四人包夹也不奇怪,五人包夹?还好,对方是有底线的。
四个人包夹已经是极致。
韦夏开始想把球传给队友,但队友拿住球空位不投,等他脱离包夹再把球回传。
于是他拿着球面对包夹继续出手。
依然不进。
活塞的策略是奏效的,动用多人包夹使韦夏没办法再凭借滚烫的手感单挑得分。
同时,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爆发了。
来自替补席的阿尔·斯金纳,此人和曼尼是一样的传奇。曼尼是历史上唯一一个在同一场比赛里为两支球队得分的人。而斯金纳是历史上唯一一个在同一场比赛里被两支球队dnp的球员。
今天,他突然进入状态,好像变身得分王的终结者连连取分。
上半场只得到2分的他第三节单节13分,不但帮助活塞反超,还以4分的优势取得领先。
韦夏艰难突破对手的包夹,难得的机会,他采用油漆区的抛投闪过防守,由于他跳得比现实中的自己更高,抛投更好找角度了。
那是他的第6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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