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有多日未沾过米粮之物,日常饭食皆是荤腥。若以前在平城,估摸着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但在京中三年,饮食习惯改了七八分,难免有嫌弃之感。若不是为着离开时多些体力,倒宁可每天饮些清水算了。
这会捏着个馒头,倒像是得了山珍海味般。索性今儿是要走,多吃些总是有好处。细细咀嚼了几口,却莫名想起了些往事来来,一瞬间喉头作呕,倒比咬着了牛羊身上的肥油还要严重些。
行猎之事,隔三差五总能得手些活物。幼年时分,难免贪玩,又不缺什么吃的,圈起来养着也是有的。只是原子上的野物自在惯了,还是让人以蛮横手段扛回住地,怎肯好好的由人心意?
鲁文安便手把手教着薛凌驯那些飞禽走兽。这里头的路数,天下畜生一个样,不管是扁毛的,还是圆毛的,无非就是怕饿罢了。赶上心情好,就让鲁文安先拿点难吃的枯枝树皮去,饱一餐饥一餐的喂几日。
等饿到一身的皮都贴了骨头,再让薛凌捡着鲜嫩的草叶鲜肉出面,便是最桀骜的黄眼野鹰,也乖乖让她拿捏,在面前。叫她第一眼看不见世间万物,只瞧见他一人才好。至于瞧见了之后做什么,做什么都不要紧。
醉野马的药效啊,他想起安城偷粮之后,下属手舞足蹈的比划,那个杂种是如何用一包药放倒了一二十个汉人。上次去梁人京城,特地拐弯抹角寻来的珍品,没想到这么快就用上了,还用的正和他心意。
可惜,这这药效久了些,抓着薛凌两三个钟还不见她醒。石亓喝了两三壶茶水,有心往晕着的人脸上泼两杯,抓着茶壶晃来晃去又没下手,只得对着下属道“看好些,这个杂种身上有拓跋铣给的骨印,千万不要弄死了”。走出门又不忘交代“伤了也不行,万一出啥事,鲜卑的地头找不着大夫。”
说完他又悔的咬牙,这杂种估摸着也没那么容易伤。先不说在安城打晕那个人的动作行云流水,便是齐府当晚,自己也是没讨着半点便宜。虽当时有伤在身,但终究是个娇滴滴的姑娘,不知道汉人的女子是不是都这般顶着一张羔羊脸,嘴里却全是獠牙利齿,原该给她点苦头吃吃也是好的。
夏日太阳在天上挂的长久,日头还明晃晃的刺眼。纠结了好一阵,石亓才按下心中不平往鲜卑王宫走。好的东西,就是要伺候的精心点。一旦伤着了,莫说整个儿,就是剥了皮子卖,也就不值钱了。
而他喜欢值钱的东西,所以,供着这杂种也是正确的决定。
直至回到鲜卑王宫,石亓还暗自感叹那药下的重了些。不然,也能等薛凌醒了再走。今时不同往日,他在薛凌的包裹里搜出了鲜卑的骨印,越发肯定此人与拓跋铣有所勾结。
唯恐自己在外游荡太久,惹人注意坏了大事,便早些回了。想瞧瞧宫里境况再出门来找薛凌。反正此次来鲜卑主事的是大哥,只要这次抓人没有让拓跋铣知道,他要出来也还是很容易。
却不想这一回,发现拓跋铣处处掣肘他与石恒两人的行动,走一步都有人跟着。石亓虽胡来惯了,此时却也不敢含糊。何况,自己做了暗事,总是有所顾忌。
一开始,他以为拓跋铣已经知道了,困住他和大哥是为了方便找薛凌,就越发不敢轻举妄动。试探了几次,却发现又好像不是为着这事,倒是迷糊的很,不知道拓跋铣究竟要玩什么花样。
没奈何他性子直惯了,半点手腕也耍不出,只能日日困在鲜卑王宫里。此般境地,反而越发的想薛凌来。
帐子里的初见,那一双眸子,如夏季草丛深处的鹿,惊慌不掩其澄恻,怯懦中带着灵动。支棱着耳朵站那看你,可怜又可爱。只是,你刚要上去抱着抚摸的时候,它便一个高跳,四只蹄子全部蹬你身上,若没有防备,便是个成年大汉,也能被它踹翻了,半天喘不过气来。
若是那个杂种在这,没准知道拓跋铣在搞什么东西,不是没准,是肯定。反正这俩人都是一伙的。既然落在自己手上,总是有办法逼问出来的。
他想了这两三日,想的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想到跟拓跋铣的侍卫打了起来,说自己要出宫,羯人住惯了帐子,住不惯这金碧辉煌的石屋子。
拓跋铣一挥手让石亓来去自如,他哪有时间管这黄毛小子死在谁床上,只要石恒还在就行。送上门的人质啊,他正愁找不到东西跟石裕那老东西说道,居然一来就来俩。
拘着一个,放着一个。谈的好,天下太平,让扶不起来的那个回去。谈的不好,就把放掉的那个当鸡杀了,也好给猴看看。
再不听话些,死的可就是被捏着的凤凰了。
喜欢雄兔眼迷离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