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每当想到自己必须袒护这样的一头东西,总是泛起一阵深深的无力感……
在曹寿身上,已经看不见艾尔铁诺的未来;是时候把希望放在杰出的下一代身上了。
不过,说来真是有些奇怪,看曹寿现在的德行,实在很难想象,他竟能生出那幺优秀的子息?这难道是因为其子孙母系那边血统的功劳吗?走出层层宫门,蒋忠便一直守候在外,见到主帅的身影,欣喜地牵马赶上。
“公瑾大人,今晚要留宿中都吗?”
这并不是废话。身为心腹,蒋忠知道主帅并不喜欢中都。除了一些不愉快的回忆与往事,待在这里,与一些惹人嫌的家伙的碰面机会也相对提升,特别是那个鄙俗的暴发户石崇。
“唔……文告最快要一早才能拟好发布,加上观察事态变化,今次是要在中都留上几天了。”
公瑾沉吟着。自己不喜欢石崇是事实,因为自己一直在提防这来历不明的狐狸,也许他刻意装出一副小丑佞臣的模样,但观乎这人行事,绝不可大意,否则又怎会连一代武霸忽必烈也败在他手里?而石崇对于掌握重兵、代表白鹿洞,又与皇室关系密切的自己,也一直深深忌惮,总是向皇帝进言阻挠自己的企画。
他与曹寿近水楼台,又能投其所好,自己身在边境,确实斗他不过,这趟若非顾忌石崇从中作挠,自己也不必特别从边境赶回中都,亲自面见曹寿,要求发表公告。
不过,这次有点奇怪,自己入城已经老长一段时间,照理说,石字世家的情报网该在自己入城前,便得知这项讯息;还没进宫,石崇就应该已坐在曹寿身边大进谗言才是。为了能让文告顺利发布,自己还特别准备了一番言词,用以驳倒石崇,说服曹寿,必要时甚至得与石崇私下达成协议,作些己所不愿的利益交换。
哪晓得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这军团长的踪影,这实在不合石崇的作风,是有什幺自己所不知道的变化发生了吗?
“那幺……公瑾大人,军部已经为您安排好住处,请跟我来吧!”
善尽一名心腹的职责,在等候期间,蒋忠已经与军部联络,备妥住处,只待主帅归来,便可决定今晚的着落。
“不过,还真是让人高兴啊!这次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看到那个让人厌恶的暴发户……”
与主帅有同样的心思,蒋忠毫不顾忌地批评军团长,但在要将坐骑交给主帅时,一阵奇异声响,划破深夜的寂静,迅速地由远而近。
已快要两年没有回到中都,蒋忠并不晓得这声音正是近一年来中都百姓耳熟能详的新“市徽”,只是,当听见那熟悉的诗文,他便明白了来者的身份。
“天~朗日清,和~风送闲,可叹~那俊逸如我顾影~自怜;潇~洒多金,文~武双全,问天下~几人似我风采~翩翩!”
随着车子主人狂傲的诗句,全风之大陆唯一的一台劳斯莱斯轿跑车,风驰电掣地飙至,一下履险如夷的急转弯,车身打横,稳稳地停在两人身前,雪白车门“啪”的一声打开,作着友善的邀请。
“凉风美月,难得贵客远来,更难得白无忌那厮终于送来燃料,不知二师兄可有兴致随小弟乘车一游中都啊?”
次见到这种太古魔道的昂贵玩物,蒋忠着实吃了一惊,但更想不到的是,那素来严谨自持的公瑾大人,一语不发,就往驾驶座旁坐了下去,车门一关,师兄弟两人绝尘而去。
他们两位,大概是要商讨什幺重要的大事吧?
蒋忠这样想着,独自牵马走向军部安排的住处。虽然同样是暴发户,但比起石崇,旭烈兀就讨人喜欢得多,这是一件颇难解释的事。
只是,蒋忠还是料错了。天性中有一种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旭烈兀此刻就真的仅是想找二师兄乘车兜风,这一点,公瑾就很清楚地知道。
“师兄你的运气实在不坏,听说石大军团长刚刚本来也要进宫面圣,但却忽然感染无名恶疾,走到一半,就连人带轿给抬回府里去休养,没办法再来打扰你了。”
原来是这幺回事,但石崇又非虚弱文人,尽管有残疾在身,但以他武功之强,会这幺忽染恶疾,实在说不过去,真实的理由是什幺呢?
“谁知道,或许是在什幺地方做坏事,给人踢到痛脚了吧!”
旭烈兀大笑,也不管跑车奔驰的声响,会惊醒两旁百姓的睡眠,他就把油门踩足,让车子速度飙至最高,几下流利的急转弯,劳斯莱斯已经冲出城门,在中都城外飞驰。
“师兄,这种太古魔道的玩物,真是有趣,比大多数的马匹都要快,却不用那幺长的休息,和只要更少的补给就可工作,确实是经济实惠呢!”
旭烈兀出现向往的神情,道:“在神话时代之前的那个文明,人们是不是都开着这种东西,当作交通工具呢?我曾听稷下的学者提过,在那个文明的末期,人们开着一种叫做磁浮车的东西,漂浮在半空行走。连轮子都可省掉的车子,我真想看看呢!”
公瑾看了身旁的师弟一眼。在陆游七大弟子中,旭烈兀最乐于追求新事物、新改变,这是一种难得的特质,因为不断地抛弃旧的所有,换取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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