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崇福侯这样的人,在手握军权时就被赵与莒深深忌惮。
而当他一旦没了军权,也就失去了对军队的影响力。
那时他在赵与莒的面前,就只能是更加碍眼而已。
所以他走也是死,不走也是死,现在留在临安城中,也不过是等死罢了。
一旦金军进城闯入府中,那么崇福侯阖家上下面临的不但是死亡,而且还要备受侮。
所以崇福侯已经决定在金军赶来之前,就先结果了自己和全家的性命。
……此时的崇福侯回忆着自己的一生,他这一辈子有辉煌也有暗淡,有金马玉堂锦衣玉食。
也有萧索无助,身不由己。
终归到了这一日,这一生的富贵繁华,不过是一场梦幻泡影罢了!……就在这时,崇福侯见到一个小厮从外面急匆匆的跑进来。
一听到他的脚步声慌乱而急促,崇福侯又是轻轻的叹了口气。
只见这个小厮走到他面前,语声急促的说道:“金军已经过了天宋水门……他们冲进城了!”
“知道了,”侯爷点了点头,随即招手喊过了两名下人。
“你去把夫人少爷和小姐都请过来……你!我书房桌案上有个红色的小瓶子,你把它拿过来,在热一壶好酒送到这儿。”
在崇福侯的吩咐下,几个下人立刻就分头而去。
没过多久,侯爷夫人和两个侧室,再加上两位少爷和三个女儿全都来到了这个院落当中。
等到崇福侯看到他最钟爱的女儿杨紫璎时,他也不由得沉痛的叹息了一声。
此女清新灵透、天真可爱,平日里最得崇福侯的欢心。
只不过今日金军已经进城,为保清白,他也只能如此了!只见崇福侯把那个小瓶子里的毒药倒进了新端来的酒壶里,将酒壶晃了晃,然后把桌上的一行酒杯一个个亲手斟满。
刚热好的酒,在冬日的院落里发出了袅袅的雾气,一阵酒香随即荡漾开来。
“你这丫头,平时最爱偷爹的酒喝……”只见这时的崇福侯,颤抖着手端起了一杯酒,把它递向了杨紫璎。
“早知有今日,爹就不应该管着你。
爱喝的话,便让你喝个痛快该多好!”
此时的崇福侯一边说着,一边看着自己的这个爱女,眼泪围着他的眼圈儿直转。
“爹爹你错了,”只见这时的杨紫璎接过酒杯,嗅了嗅之后,随即两只大眼睛便笑成了两弯月牙儿。
“百花羞,这可是我最喜欢的酒!”
就见这时的杨紫璎笑着对崇福侯说道:“我喜欢偷爹的酒喝,其实就因为它是偷来的……却跟酒本身没什么关系。”
此时这位杨紫璎姑娘,当然也知道自己手中的酒,喝下去就要没命。
可是看她的样子,脸上竟然没有什么凄惶悲伤的神情,居然是言笑如常。
“爹爹对我一生娇纵溺爱,要什么便给什么。
只有这酒却不肯轻易让我喝。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故,所以我才会特意偷来喝的……这世上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是不是爹爹?”
“女儿说的对,”这时的崇福侯,这句话才刚一出口,眼泪终于还是抑制不住的流了下来!“我杨峻一生随波逐流,宛若江中木雕沉浮飘荡,却是身不由己。”
就见这时的崇福侯感慨的说道:“若是能再活一辈子,我该做些更有用的事,而不是做一个裹满了绫罗的木偶……”“这世上的事,总是让人悔之晚矣,如之奈何?”
说到这里时,就见崇福侯也伸出了手,在面前的桌子上给自己拿了杯酒。
此刻他的目光一个个的从自己的夫人、儿子和女儿的脸上一一扫过,却是满带着不舍和眷恋。
下一刻,当崇福侯举起酒杯的时候,这些人也全都拿起了各自的酒。
这时的杨紫璎姑娘脸上却是毫无惧色,只是她的眉宇间,似乎带着一丝惆怅与不舍。
在人生的最后一瞬间,这个净如琉璃一般的女孩儿,把目光投向了遥远的北方……那正是通州的方向。
那个在她心里每每想起,都会觉得温暖的人……她今生再也难以相见了!……此时杨紫璎的眼前,又出现了当年她和那个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
就连他们之间的对话,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过偷了两瓶酒而已,爹爹也至于专门找个捕头来抓我?”
“……我就欺负你了,怎么地吧?”
“……听说你可厉害了,会翻跟头不会?”
“我不但会翻跟头,还会劈叉呢……但你是看不见的!”
真可惜!死了就永远看不到他了啊……这时的杨紫璎微微一叹,将手中的那杯毒酒,举到了自己的唇边。
……“这么好的酒,侯爷为什么不给我喝一杯?”
就在他们全家人要饮鸩自尽的这一刻,猛然间却听得院墙上,竟传来了一个人的说话声。
崇福侯一听到这个声音,便是全身一阵震。
这个人的说话声他好像是极为熟悉,又像是多年没有听到过了。
当他惊讶的转过头去时,就见一个身材壮硕的老者坐在墙头上,正笑呵呵的看着他们。
这个人,正是起威镖局的总镖头——莫大通!就在这一刻,崇福侯只觉得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里,冒出了一身的汗!不知为什么,他的泪水又是滚滚而出。
这一次是热泪,脸上两道热流,热得烫人。
……莫大通和崇福侯是老相识,在投奔沈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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