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了吗?”
好歌曲播出,那就是他们交往之后的事了,于俐挑眉看他,他毫不怀疑只要他一点头,这句‘你去了吗’就会变成‘去你妈│的’。
“有这时间我还不如去找你。”
“算你识相。”她哼哼两声:“所以我这次去你家来来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快分析一下这只boss给我听。”
但见宁璞沉默了半分钟,正当于俐以为他还沉溺在中学时表白被拒的情伤之中时,他皱起眉,艰难无比地说:“其实……我跟她不是很熟。”
“……你不熟你跟人家表白,你脑残?”
“住得近,她让我送她上学,同学看见了就常常起哄,我也以为自己喜欢她,既然她拒绝我了,那就拉倒吧,”宁璞叹囗气,想把头靠在她肩膀上,只是头一歪,就发现站立着的两人身高差是不可能实现这个动作的:“那种‘有她当然好,没有也过得去’的感情,我知道不叫喜欢。”
于俐仰起头看他。
“那什么叫喜欢,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
宁璞低头,背后的风景是b市灰蒙蒙的天,他的眼眶里永远装着一泓温柔的水,在别人面前冷冰冰的俊颜,此时唇角与眼角都弯起了微小的弧度,牵紧她的手:“喜欢就是没有对方就不行的,别人都不行,只要你。”
“哦。”
于俐抿抿唇,忽然词穷,脸颊微红。
写情话不难,写手可以想到无数个浪漫的比喻,爱情本来就是留在我们脑海中的一个诗化记忆,但真正让人愣住无法言语的,往往要配合肢体语言,可能是一个眼神一个轻吻……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他是认真的,这才是整句话,最动人的部份。
工作室里传来不停的沙沙画画声,以及俩小萌物的窃窃私语声。
“我觉得我要跟鲤哥申请工伤补助了。”
“咦,你哪里受伤了?”
“单身狗的眼睛已被刺瞎……”
另一个不愁没妹子,但对妹子兴趣不大的大叔斜瞥两人一眼:“怪不得你最近打lol都用盲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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