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所谓“厮混”
床,真是孳生绮思和艳情的道具。
女孩儿身上交缠着杏黄的被褥,大片的裸背,光洁圆润的肩,光洁如脂的肌肤在暖洋的灯光下,散发出蜜一样的光泽,像熟透了的水蜜桃,健康,硕大,巨甜,一口咬下去,甜蜜的汁水便溢出你的嘴角,无限秾艳,美到娇嫩,而她对这种诱惑是不自知的,像只慵懒的猫,脸颊在杏黄的被褥里磨蹭几下,雍容懒散的淡淡表情——被子只盖到大腿,□出一双修长完美的腿,微微蜷着,漫不经心的x/感,欲遮还休的挑逗x/,尤其是,一只脚还握在一个漂亮男子的手中,虔诚,认真——他在给她剪脚趾甲。
床上,到处都是触手可得的老银饰,一派纸醉金迷的暗艳——
这些都是渺渺失而复得的家当,现在,她让它们围绕着自己,像个暴发户似的,一样一样地清点,一样一样地叙说来历和故事,像是说给自己听,又像是说给一边的旗小漾听。
“这个鱼戏高浮雕耳环,一看就知道是正宗的京工。应该是以前京城里面富贵女子用的,端庄、富贵、喜气,趋近完美,看不到一点儿岁月的痕迹。耳环上的花纹都是一半,合起来才凑成整幅,很有意思——她的主人应当是这样的,脸上永远洋溢喜气,不紧不慢地梳妆,做女工,和妯娌闲话家常,不急不缓地看日头落下,然后晚上睡在一个人的喜床上,稍稍的有点凄凉,可早上起来,依然是那个很幸福少妇——一个人的日子过得用心舒心,其实跟爱情没太大关系。”
“这对耳环给人的就是截然不同的信息了,弥漫着一种末世繁华的气氛,淡淡的落寞无奈,正好契合的民国那种山河巨变前最后的奢侈。”
“这套单双尖套簪是我最喜欢,简单,质朴,还有点儿市井气,看着有种人世的熨帖感,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夏上处理一些事情,有一次,渺渺经过他的房间,门虚掩着,她朝里一望,看见旗小漾懒洋洋地坐在转椅上,背靠椅背,头向后仰着,黑色的短发就都落到后面,使得他的脸部轮廓愈加清晰明锐,他正在讲电话,那种漫不经心的姿态里掩着美洲豹般憩息的危险,嘴角勾一抹讥诮的笑,艳丽带毒,“啧啧啧,关大少,我回国都一个月了。”
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即使隔着老远,你都能感受到那种闲淡语气中的凛冽压力,一种杀生予夺的冷酷。
对于旗小漾离开这几年发生的事,他没说,她也没问,这是基于一种默契,也是一种信任。当然,渺渺知道,旗小漾在干的事儿,绝对不会是什么正大光明高风亮节的,这厮骨子里就是个坏胚子,什么东西,好的,坏的,都是在他眼里掠一掠,取其“j/华”,去其“糟粕”,将自己淬炼得纯粹如佛,然后,拈花微笑。
早上的时间,渺渺会上一会儿网,看看新闻,在看一会儿教育局考试的书,累了,就下楼弹一会儿钢琴——钢琴第二上查看,看见“旗渺渺”三个字赫然在榜首,轻舒了口气,一瞬间有尘埃落定的感觉。
习习问她,想清楚究竟要什么,渺渺要的其实最简单不过,喝干净的水,吃有有营养的饭餐,作息规律,有一颗平静的心,用乐观的心情做事,然后能在适当地时候,认真地去喜欢一个人。
她坐在转椅里转了一圈,然后站起来,准备去菜市场买些菜,做顿好吃的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浣花溪附近就有菜场,渺渺也没换衣服,拿了钱包和钥匙,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走去菜场,居然有野菜卖,渺渺兴致勃勃地蹲着身子,挑了大把新鲜的菊花菜和马兰头,装在白色的塑料袋里面,绿津津的,带着水,看着就让人欢喜。买了各色的菇类,准备回去做个野菌煲,市场转了一圈,买了些r/,有买了些其他东西,在杂货铺买齐了调味料,才提着东西,趿着拖鞋踢踢踏踏地往回走。
居然碰上了难得的火烧云倒是不讨厌,再加上在孔娘子的熏陶下,有几个菜还真是很拿得出手,倒是阮东庭再一次让她大开眼界了,这位大少爷,大当家,dà_boss,比起渺渺来肯定更加十指不沾阳春水,更加奉行“君子远庖厨”,看得出,他对家事,确实不熟练,但,他有一个拿手菜——红烧r/。
阮东庭说,他念书那会儿,正是男孩子飞快地长身体的时候,一,小孩子就应该放养在乡下,任他光着脚在山野烈日下疯跑,不然,没意思——你知道我是在寺里长大的,寺里面的和尚都吃素,我虽然不用守这条戒律,可你也要知道寺里面实在没什么油水,那时候我就和小漾偷偷去河浜里弄螺蛳——傍晚时分,在一个破草包上系上绳子,再塞几块石头抛下河去,然后把绳子的另一头拴在河边的一棵树上。第二什么,张了张嘴,看看阮东庭的神色,再看了眼渺渺,还是将话咽回去了,转身去车里面坐着。
渺渺不是不识大体的人,知道何足急成这样,显然今是对他的这个继妹简直是入魔了——而,那个一般被认为是幸运儿的女孩儿,不仅是个哑巴,据说,还是个痴儿——你说,这怎么不叫人愕然,匪夷所思,不敢置信?
可,你永远不该用常理去揣度苏阿难。他疯狂了,魔怔了,什么也不要了,从二十二岁到二十九岁,整整七年,他就守着他的女孩儿。女孩儿住在寺里面修行,从不见他,他在山脚下竹篱茅舍,箪食壶浆,过着苦行僧一样的日子。关
喜欢欢情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