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先生是一位成功人士,虽然只有三十岁,却已经在商界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英俊的外表加上丰厚的家底,合他成为了一位名符其实的“钻石王老五”。史密斯先生对中国文化很有兴趣,在美国的时候就经常去唐人街,每到中国节庆他都会提前让秘书将这一天空闲出来。从这点可以看出,他是一位很会享受生活的人。不像现在某些“成功人士”,将挣钱和工作当成了自己生活的全部。
说到史密斯先生的外表,用余晓菲的话来形容就是一“美大叔”,或者还能称之为“腹黑”。制的金丝眼镜加上温文尔雅的气质,随时挂在脸上的微笑,如果他的发色再深一点,就是一活脱脱的“蓝染”大人。当然,是摘下眼镜之前的五番队长老好人式的形象。不过,商场上的人可不会把他当做是老好人,对于竞争对手的“快”“狠”可是他成功的秘诀之一,与他合作接触过的人都称他为“笑面虎”。
史密斯先生的表弟威廉同学受到表哥的影响,对中国文化也十分的向往。于是,在高中毕业后便申请来中国留学,所在学校就是余晓菲教学的sd孔子学院。
虽然史密斯先生在行内有“笑面虎”之称,但在对待家人方面他可是一位真正的好好先生。所以,他在表弟准备来中国留学后安排了一些中国分公司的事务,跟着一起飞到了中国。
史密斯先生对于表弟在中国的学习很关心,工作之余经常会翻看一下表弟的功课。让他最感兴趣的,是中文课的“情书”作业。都说中国人是很保守的,居然还有这种作业,难道,是为了方便留学生追中国女孩吗?
后来了解到“情书”作业产生的最初原因之后,不仅失笑。没想到,这位中文老师这么有趣,这种回复情书的主意也能想出来。于是,对这位中文老师的兴趣又增加了不少,便也写了封情书借表弟的名义交了上去。
收到批复后,史密斯先生不禁失笑,这位老师不单单将情书中的错字和语法错误进行了批示,还将里面某此夸张的咏叹句进行了修改。使情书看起来虽然不再那么华丽,却充满了情感。
看来中国的老师也没那么古板嘛,于是兴趣盎然的史密斯先生将表弟的情书作业全部包了下来,很有兴致的开始他的“功课”。虽然威廉同学不是很情愿,但在金钱(收到一辆最新款的跑车)的诱惑下,也没再反对,反正他现在写情书的水平提高了很多——收到情书的中国女同学已经愿意和自己交往了。
-----------------情书是好物--------------------
余晓菲照例将收到的情书当做作业批改,有些纳闷的看着手中刚刚拿起的一封情书。这封情书是一名叫威廉的学生写的,对于这位学生她还是吸印像的,是一位开朗的美国大男孩,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就像一只憨态可爱的小熊。
之前威廉也写过情书,内容是热情洋溢,充满的活力,当然,错字也是层出不穷。
可是现在拿在手中的这封情书,虽然也是热情洋溢,却运用了很多华丽的修饰词,语法词汇也用的比较到位。感觉上并不像威廉写的,难道是找了枪手?可是这个并不是自己布置的作业,应该没这个必要吧?不过,如果是威廉自己写的,这进步也太快了,风格也不太像啊?
算了,也没什么好想的。
将手中的情书放下,深思片刻,标了几处错误,稍做修改,便放到了一边。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余晓菲和史密斯先生便开始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开始“情书”交流。
经过一年的“情书”交流,史密斯先生对于这位中文老师的兴趣是越来越大,渐渐的不满足于文字间的交往(余晓菲:什么交往?我只是在批作业),很想见一面。
正好威廉说起要开“家长会”,史密斯先生下巴,自己是威廉的表哥,也算家长不是吗?!
家长会这天,史密斯先生换上了一套美的西服,开车来到孔子学院。当看到站在最前方的余晓菲时,轻轻的笑了一声:原来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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