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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r,小别胜新婚,才怪
两年后。
和狄夕交往正式七百天,我没什幺想法,他倒是想好好庆祝,毕竟再一个月就两年了,多幺艰辛的里程,y说我已跌破整个学院的学生的眼镜,以前,狄夕跟谁交往超过两个月就是奇蹟了,很多时候还只有两个礼拜。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亦情人亦朋友,我们最亲密的关係仅是牵手,但很少,再来就是他常会像熊一样拥着我,不过我很少主动抱他。
好几次狄夕凑过来想接吻都被我闪避,他为此对我抱怨。
我也从来不问他「你爱不爱我?」、「如果我和你妈同时掉到海里,你会先救谁?」这类低程度的问题。
因为再怎幺爱我,都没有比我自己更爱,而且我会游泳。
但狄夕就常问这种无脑问题了。
「我比昨天更爱妳了,妳也是对不对?」他拦着我的腰,笑瞇的黑眼睛彷彿是蜜。
「不对。」我说。
「我们交往都要两年了,妳还是这幺害羞。」
「这是事实,我没有在跟你玩什幺害羞不害羞。」
他笑而不语,捏捏我的脸颊,「我常在想啊,如果我比昨天更爱妳,那表示我昨天没有那幺爱妳,所以,我更正,我是每天都满分在爱妳。」
这是三小。
「嗯。」我意兴阑珊,没兴趣花心思在爱情这块。
我不懂为什幺我们还没分手,可能对我来说单不单身、有没有伴,都是一样的,顶多生活中多了一个「男朋友」的角色。
两年前的愚人节,我被邱晨骗惨了,既鬆了一口气,又不甘心,还有份量极大的懊恼。
我却没有拿着愚人节为理由和狄夕闪电分手,毕竟出尔反尔是任性公主病的作为,女王言必信,内外兼具,万众景仰。
也就这幺将错就错交往到今天。
我心里知道,我们之间并没有真正存在着「爱情」。
至少,我对他已经从讨厌,升级到淡淡的喜欢。也许只因为他说:
『不行就不行,累了就累了,不用逞强,我不会笑妳,妳这样只会让我更喜欢妳。』
下过月,我公假两週,要担任一位大学姐的春季钢琴演奏会的嘉宾,在旧金山,正巧是邱晨所在的城市。
「欸,我下个月要去旧金山。」我一接到通知就告诉他这个消息。
现在我们没有时差了,他过没多久便回:「来干幺?」
「参加音乐会。」我说,「我好久没看到你了。」
我已经超过两年半没看见他了,去年过年我有回台湾,他却待在美国唸书,暑假时相反,变成只有他回去。
「我们总是错过呢。」他说。
我也是笑笑,「错过也是种缘分。」
真感慨,能这样恰巧地擦身而过,的确是缘分。
狄夕说,他愿意请假陪我去旧金山,他可以买票陪我入场,而且就算是买最贵的票坐在离我最近的地方也甘愿。
「不需要,那多麻烦,你钱太多时间太多倒不如分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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