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正巧路过的……
如果说尔虞我诈的商场是馥殷城的主场,弥漫只是个路过的看客,那幺,现在的情况莫约是反过来的。
就馥殷城短达快而立之年的人生中,还没遇见过p玩的那幺随兴的女孩。
旺角位于九龙的北部,是香港着名的旅游和购物区之一,新旧楼宇林立着,许多商店和餐厅紧紧的相贴在一起。
在一条龙蛇混杂的街道口,馥殷城发现了她。
远远的从餐馆出来,震耳欲聋的美式音乐,直冲云霄,身前几位刺龙刺凤的兄弟似乎很感兴趣对街围成一圈的热闹,没有半分商量的余地,馥殷城无奈的少数(只有他一人)服从多数(除了他以外的)趋其所好,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更何况是馥殷城当初为了进驻这块市场,从大学时期就慢慢打进来扎下的根基(地头蛇们),谁叫他现在站在别人的地盘上呢?
(参考歌曲:r)
有人带领,他们一路挤到了最前面,无视丢过来的无限白眼,这群人人大势大,做惯了当头的,那一点小小几乎完全不带攻击性的目光基本上能被他们轻鬆忽略。
依旧是那幺的不经意,像是在人群中惊鸿一瞥,她那美好的倩影就那幺轻易的能撞入他的眼帘,深深的烙在心头。
宽大的印满英文字母的黑t,同样宽垮拖沓的飞鼠裤,一双白素的板鞋,一顶印花的棒球帽长髮侧编成骨,打大的耳垂上挂了一对银质的大耳环,唇间殷红一点,一副coach的大墨镜几乎将她的整张脸都遮住了,这是最典型的p时尚。
狭小的街道上被人群勉强围出来的一块狭小空间,三个黑人所组成的乐队从原本的主角变成了陪衬,他们洋溢着笑容或b-box或唱,左右摇摆随着场中央那抹神采飞扬的身姿,摆动着舞动着载歌且舞,引来更多炽热的目光停驻注视。
简洁俐落的动作,複杂的脚步毫无章法可言,随兴的起落,随心的挥舞,没有既定的动作,没有重複的步伐,却格外的吸人眼球,每一拍都踩在了节奏上,每个顿点都停的恰到好处。
「呢女孩跳嘅唔错啊!」这女孩跳的不错!跟馥殷城同路的其中一个地头蛇讚赏的点点头。
「边度温嚟嘅?」哪边找来的?另一个则问向身旁似乎站了好一段时间的看客,这女仔很有潜力啊!
「唔知啊!」不知道啊!耸耸肩,他又不是搞人事贩卖的,也不做人肉搜索,他只是正巧路过的……
「你点会唔知?你从头站到尾啊!」你怎幺会不知道?你从头站到尾啊!地头蛇抖了抖上胸膛那富有肌肉感的龙凤刺绣,一头炫目的长髮色彩缤纷,口音带着点乡味。
「我真是不知!佢本来同我一样睇赶佢哋跳舞,后来,无端端被佢哋拉入去,后来就跳埋一起!」我真的不知道啊!本来她跟我一样在看他们跳舞的,后来,无缘无故的被他们拉去一起跳舞。看客更加无辜的用力摇头,关他鸟事啊!要看就看哪来那幺多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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