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半天时间陪女儿上早教,一周两次理疗。
这文最初存稿了近20w字,我当时觉得我应该可以做到日更,但没想到刚开文的那一个月,之前已完成的(剧本)工作临时要求朝代修改,所以开始我几乎没有时间码字,等到剧本都完成后,剩下的存稿量就太少了。目前来说我裸奔了一个多月,每天都处于特别焦虑的一种状态,特别担心卡文,又担心写不够好,构思的时间都很短,可我又不愿意每一章就写两三千字,那样体验感确实不好。
我之前每周要求休息的一天,也没有在休息,都在码字,真的是速度跟不上。
说了这么多,主要就是想说,有可能接下来不能保持之前那么稳定的更新,当然不是说就这么敲定隔日更了,只要我当天能写完,依旧会当天更新,如果卡了,就第二天早点更新。
如果还愿意追,但又不确定时间(比如今晚这样),以后我每天晚上七点会准时在评论区告之大家晚上有没有更新、以及更新的时间;如果觉得不想追这种不能保证日更的文,可以先囤着;总之我想事先说清楚可能对大家都比较好。
当然我正常情况下,基本上一天半是可以出一章的。
谢谢一直追文至此的你们。
深度鞠躬。
第七十八章:
入镇
燕灵镇是燕灵山下不起眼的边城小镇,入了夜后,街上人烟稀少,绕了好几条街,才勉强找到一家名为“福泉酒肆”的小店投栈。
通常这种穷乡僻壤,生意多半萧条,没想到刚跨入店内,便见大厅十来张饭桌坐满了一半,单瞧他们的衣着装扮,吃相谈吐,显然是常年行走江湖的草莽。
店小二正忙的分身乏术,一看又来了两个客人,手中端着盘子,也不上前招呼,只嚷道:“里头有空位,两位客官请自便。”
长陵与叶麒出金陵的时候,就换上了一身灰布麻衫,一路风尘仆仆,早已被风刮得蓬头垢面。但他俩毕竟生得俊俏,再是灰头土脸依旧打眼,就这么从门外走到柜台的几步路,仍引来了不少注目——长陵手搭剑柄,一股冷冽的杀气不胫而走,不少有眼力劲的忙转回头,但余光仍在悄然关注他们。
叶麒不以为意,对老掌柜道:“两间上房。”
那老掌柜本来忙着算账,一抬眼到叶麒,显然是呆了一瞬,但很快掩去诧异之色,赔笑道:“不好意思,敝店的客房已被人定满,二位不妨去别家问问……”
“掌柜的不妨再想清楚,”叶麒丢了个银锭,翻了个面,亮出了底下的刻字,那掌柜一见,立马改口道:“这么一提,确实还有一间客房……来,二位客官随我上来。”
在座的人闻言,这才彻底收回目光,继续自顾自的喝酒吃肉。
老掌柜说着,领着他们上了阶梯,到了三楼,果然在廊道尽头还剩下一间颇是宽敞的客房,虽说陈设老旧,但也算桌椅床柜一应俱全,长陵刚放下包袱,那老掌柜突然就关上了房门,跪身对叶麒拜倒道:“戴乐见过公子爷。”
长陵微微一怔,叶麒上前道:“不必多礼,此地人多眼杂,谨防隔墙有耳。”
“公子爷放心,这隔壁的客房住的也是我们的人。”
戴乐起身踱到墙边窗前,伸手轻扣了几下窗柩,不到片刻,窗前晃过一道人影,却是有人闻得讯息,借着屋外阳台翻窗而入,他人刚蹿进,一看到叶麒,就当先跪身道:“陶风见过公子爷。”
“陶风”这名字有点儿耳熟,长陵不由多看了他一眼,又觉得这轮廓似乎在哪里见过。
叶麒扶他站起身,这叫陶风这才抬起头看清了长陵的样貌,不由惊了一惊,道:“你……”
“怎么,”叶麒有些意外:“认识?”
陶风又打量了一次,确认自己没有认错人:“在墓王堡救明月舟逃出生天的高人,就是她啊。公子爷,她既是明月舟的人,您怎么会和她在一起?”
“喔,是你,你还活着?”长陵也想起来了,鹿鸣山吊桥之上,带苍云埋伏拦截他们,自称是贺公子的手下的那个善用弓弩的年轻人,貌似就是眼前这位。
“这可真是阴差阳错了,”叶麒扭头对长陵温言道:“陶风是我贺家江陵封地的总管,当时雁军要犯境,若不是有陶总管帮衬着,想把明月舟弄到墓王堡去,怕也没有那么容易,不过我们千算万算,却没有想到你也会在堡中,后来陶总管还差些死在天魄的刀下……”
“若不是公子爷令戴老前来搭救,陶风此刻怕仍在雁国大牢之中。”他说着又对叶麒鞠了一礼。
叶麒摆了摆手,“行了,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长亭姑娘,她如今与我们是一道的了,所以……”
“谁与你们是一道的?”长陵不悦的挑了挑眉毛,虽说两国交战他们此举无可厚非,但若不是陶风的阻挠,楚天素也不会死,这笔账,她可还清清楚楚的记在心上。
陶风光看自家侯爷对长陵说话的态度,心中暗付:这姑娘如此美若天仙,也难怪人见人爱,看来公子爷正追的紧俏,没准日后就是我们的女主人了。
念及于此,他恭恭敬敬施了一礼,道:“陶风有眼无珠,不知姑娘是公子爷的人,墓王堡时多有得罪,还请姑娘见谅。”
长陵不理会他,自顾自的在圆桌前坐下,“你说错了,我可不是你们家公子爷的人。”
叶麒见她话里话外,隐隐透着迁怒的意思,就着她身旁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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