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卫国拿眼看着曾毅,心说这小子又打什么主意。
曾毅伸出左手,他左手的中指上,戴了一枚金戒指,戒面还是六瓣的梅花。只见他掐住那朵梅花,缓缓一拉,竟然就把梅花拉了起来。
众人大感奇怪,细细一看,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一枚戒指,而是一根金针缠绕在中指上,形状类似戒指罢了。金针细若毛发,整根拉起来,竟然长达尺许,那朵梅花,正是针尾。
曾毅笑道:“这根金针,我平时都随身携带,现在科技先进了,用的都是不锈钢的针,容易入针,这针我爷爷传给我的,想要用它扎针,没有点功夫是不行的。”
“这么细,能扎进去皮肤吗?”
汤卫国大眼圆瞪,他拿过那根金针,在自己的皮肤上扎了两下,发现一碰就弯,根本就扎不进去。
光头们也都拿过去试了试,没有一个能扎进自己的皮肤。
曾毅笑道:“在座的都是铜皮铁骨,就不要折磨这根金针了!”
金针再次回到了曾毅手里,他掂起金针,轻轻一捋,金针顿时变得笔直,曾毅用右手捏着针尾,那根金针在空中微微抖动。
只见曾毅猛吸一口气,右手往下一扎,金针的头部就进了酒桌的桌面,而金针却不弯不折,曾毅再使劲慢慢地捻,金针就继续往酒桌里走,不到一会,金针就穿透了三公分厚的桌面。
众人大骇,这几乎相当于是拿头发丝去扎桌面了,要比力气,众人觉得自己可能会胜曾毅一筹,但比这份阴柔的功夫,大家却一个人也比不上了。
人的皮肤,韧性非常大,再加上有的人肌肉发达,比如眼前这些光头,一旦他们肌肉绷紧,注射用的钢针有时候都扎不进去,更别提针灸用的针了,扎进去多半也得断在里头。曾毅小时候为了练好这针灸的功夫,可是没少下苦,最后练到连刀割不进的野猪皮,他也能一针而透。
今天他露的这一手,是实打实的针灸功夫,虽然不能用来打架斗狠,但也把众人给震住了,心里在想,要是给这小子手里换上一根钢针,他岂不是要铁板戳几个洞。
有了这一手,大家就不好再提比试身手的事了,人家已经很明确地划下道了,除非你也能针把桌面扎透,否则人家可能连接招的机会都不给。
“曾老弟这手本事,神乎其神啊!”汤卫国本身就是高手,自然知道这一手所代表的含义,绝不是表面那么简单啊。他举起酒杯,“来,我们大家敬你一杯,就为你这份针灸的功夫!”
光头们一听,心知肚明,今晚的拼酒计划,多半是要破产了。不过大家现在对曾毅,也不似刚才那么抵触了,也罢,就算不搞酒海战术,难道我们还怕了你不成吗。今晚就你喝多少,我们陪多少,论扎针,我们比不过你,但论喝酒,我们还能怕了你不成?
这些光头都是直来直去的人,一旦放开了喝,还真是恐怖,饶是曾毅酒量不错,最后也喝高了,趴在桌上迷糊。
此时能说句囫囵话的,也没几个了,汤卫国还好一些,虽然不至于东倒西歪,但也坐在那里不敢站起来,他拿出电话,叫人过来帮忙。
不过一会,来了群当兵的,进屋两个抗一个,把这群醉汉全弄了回去,汤卫国和那些光头,被送进了营房的宿舍,曾毅被送进了军区的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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