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小东西喜欢吃这些野果子啊,看它个头不大,比一般的刺猬都还要小一些,应该吃的不多,还蛮好养活的……
想着,紫月随手折下一根树枝,在手里一晃,就成了了一个网兜了,她拿着网兜快速的朝那个小东西罩了过去……那个小东西似乎听到了动静,快速的往之前的灌木丛中滚过去,地面上红光一闪,留下一道手指宽的深痕……
可是它的速度再快,又怎么能快过紫月呢?就在它快要滚到灌木丛中的时候,落到了紫月为它准备的网兜里……
“你可不要怪我,要怪就怪柔柔,是它看上你了,我也没有办法……”紫月带着几分玩味的笑意说道,“不过,你放心,就算是我不喜欢你,也不会虐待你的,只要你乖乖的听话,我现在就去给你摘些果子。”
紫月不知道会带着这个小东西多久,怎么也得等柔柔忘了这件事情,然后再趁它不注意的时候将小东西给放生,所以她得给小东西准备一些食物……
紫月一下子就将那棵树上所有的野果子都给摘光了,然后连同那个小东西和柔柔一起放进储物袋里,然后骑着讹雅回去了。
经过一天的赶路,第二天傍晚的时候终于看见了金丝国的城楼。城楼很高,有穿着盔甲的士兵严密的守卫着,进去的时候,守门的士兵还进行了一番的盘查。
从高大的城门进去就是金丝国的都城——帝城。帝城里一片繁荣,街道宽阔,整洁,店铺密集,建筑大气,行人也都衣冠楚楚的,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因为之前听说了聚友居,进城以后,他们打算先去聚友居吃一顿,然后在找一间客栈好好的休息,第二天买齐备一些日用品之后再往前走。这金丝国到底有多大,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够穿过去,谁的心里都没有底。
不过,酒楼向来都是消息最集中的地方,聚友居又是帝都数一数二的酒楼,去聚友居除了吃饭之外,应该还有别的收获才对。
聚友居就是帝都最热闹的那条街上,红墙绿瓦,雕龙刻凤的,十分有气势,进去里面的顾客全部都穿着华丽的衣服,应该都是属于帝都的有钱人才能够去的酒楼。
他们几个人刚刚迈进去,就有穿着青布衫,头戴小圆帽的伙计迎了过来,“几位客官,楼上请,楼上有雅座。”
随着伙计上楼,他们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这时候伙计将菜单递了过来,笑着说道:|“我们聚友居是帝都一等一的酒楼,各位想吃什么是应有尽有的,我们这里大江南北的厨子都有。”
紫月接过菜单,递给了秋玲,“秋玲,你点吧。”秋玲对吃的最讲究,她点的东西应该都是可口而又精致的。
花烙心里一直惦记着和秋玲的那个赌约,趁着秋玲点菜的空档,向伙计问道:“伙计,这帝都还真热闹,看来,你们金丝国还不错,在这里定居也不错。”花烙有了之前被拒绝的经历以后,这才她决定先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打听。
“谁说不是呢?我们的女王勤政爱民,让我们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过上了丰衣足食的日子,附近的人都想来我们金丝国过日子呢,不过,想要在金丝国长久的生活下去可不容易的,我们金丝国可不是什么人都接纳的,如果什么人都接纳的话,女王就是有三头六臂也管理不过来,但是我看几位衣着鲜亮,举止优雅得体,如果去月府申请的话可能还有一些机会……”
“月府?专门管这个的?看样子月府在帝都很有权势了?”紫月突然间想起了耀月送给她的那块腰牌,难道他就是月府的人?
“那是自然,月府的清宫将军是女王最信任的人,月府现在可以说是除了皇宫最有权力的地方,我听说月府里的家仆都有几千人呢,而且一个个骁勇无比,如果上战场杀敌的话,可以以一敌百,就连皇宫里的禁卫军都是清宫将军从家仆中挑出来的精英。”说起这个清宫将军,伙计可是一副肃然起敬的模样。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这个所谓的清宫将军一定是权倾朝野了,可是权倾朝野的人向来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功高盖主不说,一般都还惦记这那个万人之上的王位……偏偏这个金丝国的国王还是一个女的,不管在什么世界里,女人总是会给人一种好欺负的角色。
不过听见伙计对这个女王的评价还很高的,她倒是很想见见这个女王到底长什么样子,居然又能够管理一个国家。
“对了,我们都是初来乍到的,不知道这帝都内有什么好玩的事情没有?或者这金丝国内有没有什么大事情发生,我们也想凑凑热闹去……”花烙挑衅的望了秋玲一眼,然后向伙计微微一笑之后问道。
伙计是一个性子活波的人,似乎说起话来就收不住嘴了,“帝都好玩的事情很多,就是这条街上,吃的玩的用的都有,随便逛逛都能够找到乐子,至于大事情嘛,眼下倒还是真的有一桩,女王有一个宠物叫融角,融角非常得女王的宠爱,时时刻刻都带在身边,就是去朝堂之上也带着融角,可是前一段时间,女王去北边巡视农田的时候,融角突然间不见了,女王派所有的护卫去找,找了一个多月也没有找到,女王十分的着急,前两天突然间颁布了一个告示,说谁找到融角的就会得到大奖赏男的如果未婚,可以迎娶女王,女的话,就被封为宫主,这融角一时之间就成了帝都的热门话题,不过几位是来迟了,告示的有效期只有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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