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做爱做的事而摧残致死的女人。
我决定,吃素一个月。
床头柜上躺着一只黄灿灿的便利贴,上头是霍楚杰龙飞凤舞的大字:我给晨晨打了电话,让她帮你请病假一天,好好休息!
好吧老霍,给你加一分,现在你是负九十九,你要到了正一百,才能爬上我的床!
既然不用上班,我索性睁着眼睛发起呆,是不是打算要个孩子了呢?
霍妈妈三不五时明示暗示我,是时候要孩子了。
我家娘亲就差举个棒槌敲醒我那不懂事的脑袋了,估计这回她与老爸来省城,就是催促我们的婚事。
我已经二十八,医生说,女人过了三十各项生理机能开始下降;而老霍家就他一根独苗,他三十有四,也不算年轻。
他的同事朋友,小孩都开始打酱油了,有时候他瞧着别人家小娃的眼神,难掩的羡慕,我也不是没长眼睛。
但是他从不跟我说,他想要孩子,他想当爸爸。
他不说,是怕我没有走出情伤,还是因为其他?
我不得而知。
老霍之于我,有时候就是个谜团。
三年前,季军得到麻省全额奖学金,季母不想我阻碍他儿子光辉前程,对我冷嘲热讽,就差举刀霍霍。
其实季母错了,无论她如何对我,我爱的人是季军,只要他还爱我,我就不会离开他。
我不想离开中国,不想做陪读,但是我可以等他,等他荣归。
可是季军,并不给我承诺,甚至于没有一句告别的话。
他就那样走了。
我无法置信,八年的感情,他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任何云彩。
我如行尸走肉般工作,下班后酒吧买醉。
我滴酒不沾的禁忌,在那段时间被打破,我喝着我最讨厌的苦涩,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幸而有晨晨,幸而有老霍。
彼时老霍还只是邻家大哥,我一直只把他当作面凶大哥,小时候也会跟在他和我哥后面,要他们带着我玩。我那大哥没良心,嫌我女孩子太腻歪,倒是老霍朝我招手,在我困了累了时,背我回家。
那时候我哥开过玩笑,说老霍在背小媳妇,如今想来,似乎一语成谶。
后来我来省城读大学,老霍也多方照应。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与他在一起。
季军走了,偌大的省城,我身边只剩他和晨晨。
直到那一天,我以为要失去他的那一刻,我才惊觉,我已经爱上这个男人,这个我一度只当做大哥的男人。
“咕咕咕咕咕……”
肚子猛烈地叫着,拉回陷入沉思中的我,许久没有感性,也许因着身体的疲倦,也许因为,季军的荣归。
我擦,擦掉过去的贱人贱事,我再擦,擦掉心里对某些事情的犹豫。
该干嘛干嘛去,悲伤秋月有个屁用,管好吃喝拉撒就已足够。
当下要紧的,就是觅食。
拖着两条残腿来到厨房,冰箱里还有面包牛奶,放微波炉里热一下就好。
咬了口吐司,喝了口牛奶,我打开手机。
嘀嘀嘀,手机活蹦乱跳,在我跟前的玻璃桌面上乱窜着。
来电显示---陌生号码。
脑子里冒出两字:季军。
你大爷的,阴魂不散是吧!
本来我想对着话筒大吼一气,不过今天请的是病假,我得装虚弱。
所以我轻声说:“喂。”
真他妈烦躁,虚弱果然不是我的e。我听得自己的嗓音,差一点呕吐。
“栀子,你好点了吗?”
一听到你的声音,老娘就跟打了鸡血般充满战斗力,你说我好不好!
可是我只能气弱的回答:“嗯,吃了药,好多了。”
“多喝开水,穿暖点,”他停了会,才说,“听晨晨说你感冒了,我很担心。”
“谢谢老板关心。”
我喝了口温牛奶,顺口答道。
“栀子,不要这样跟我说话好吗?”
季军乞求的语气我贼受不了,抖抖肩:“你本来就是我老板啊,没什么事的话我要休息了。”
面对我的逐客令,季军半天没有回音。
我抬头看看时间,挂钟显示,11:23。
季老板,你上班摸鱼。
不好不好。
季军终于发话:“我给你买了陈记的鸡丝粥,一会就到。”
说完他挂了电话。
“陈记鸡丝粥”,这是温情牌之一。
我虽然没得啥大病,每年却要感冒个几回;以前跟季军在一起时,每次感冒,口味寡淡,季军就会买来陈记的鸡丝粥。粥熬得十分粘稠,米粒已煮化,入口只有鸡肉的清香和米香,每次我都可以吃完那一大碗。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所谓物是人非,大抵如此。
季军,我有三年没尝过那味道,早已忘记。
今日感性过头,我乏了,靠着沙发,打开电视。
嘀嘀嗒嗒,分钟才走了几格,门铃响了。
我不想起来,不想见他,也不想承情。
不过门铃固执的响着,看来喝过几年洋墨水,他性格里的执拗劲倒是有增无减。
懒懒套上拖鞋,缓缓走到门边,咔嚓,开锁。
淡粉色衬衣,银灰色西装,中间搭配骆驼色羊绒衫。
我打了个响指,有型有款说的就是这位都市精英。
几年不见,他不再走阳光路线,改成低调的奢华?
果然是资本主义的熏陶,不过,还真他妈好看。
我一手搭在门框上,一手半掩着门,摆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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