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萝卜,拌了一道清爽的萝卜丝,张大爷喜滋滋地拿出自己过年都舍不得喝的酒。
上房的地方不大,摆放一张桌子并四把椅子,张大爷还骄傲地对莫小荷介绍,桌椅都是山里砍的木材,顾峥做的,特别结实,他们二老用了好几年。
“小荷丫头多吃点,看看你,太瘦了些。”
年纪小,如果太瘦,不好生养,有多少女子过不去生养那关,一尸两命的,还是得养好自己的身体。
张大娘想到曾经流掉的孩儿,十分怅然,刚失去孩儿,整日以泪洗面,后来也就想开了,命中注定没有子孙福,强求不来的。
“大爷大娘,你们也多吃些。”
莫小荷把两个鸡大腿给了张大爷和大娘,客套几句,开始下筷子。
饿了吃什么都香,何况草菇炖鸡本来是难得的美味,她喝了一大碗汤,感觉自己身上发热,开始冒汗,精神好了许多。
其实她一点不瘦,是那种比较会长的类型,看着瘦,身上有肉。
“顾小子,你以后想没想过来大越生活?”
张大爷看着顾峥,频频点头,成亲了他就放心了,总有人不嫌弃顾小子长相丑陋,还是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
“这趟先去北地办事。”
或许大越是他的家,但是多年在大吴生活,他已经习惯了那里的气候,山里还有他自己盖的房子。
其实在山里生活,深居简出,在哪里没有多大的区别。
等过几年,自己娘子想到外面走走的时候,他就准备一辆宽大的马车,带着莫小荷去山清水秀的小镇,大漠孤烟,或者白雪皑皑的北地,一路上可以贩货,倒个手,赚些银两,支撑日常开支。
“唉,在大吴你要多受多少委屈啊。”
虽然没出过远门,张大爷却是知道大吴人的脾性,镇上有大吴人开的酒楼,据说饭菜都是精雕细琢,就和大姑娘绣花一样。
他们对相貌丑陋的人从来是不屑一顾,以貌取人。
大越好一些,百姓们豪爽,不拘小节,日子能过得自在点,总比被人指指点点好。
张大爷说的没错,莫小荷感触最深的是,自家夫君这样的相貌,一路上没有再吓哭小娃。偶尔有小娃路过,只是用好奇地眼神看他而已。
“大爷大娘,这次只是路过,我带娘子去办事,等回程路过,我们在多住些日子。”
顾峥耐心地解释,按照行程上的安排,他带着莫小荷最多能住两晚。他怕自己离开的太突然,二老伤心,索性提前说出来。
“顾小子,你有事就先去忙吧,有时间能来坐坐,大娘就很高兴了。”
张大娘脸上带着失望之色,但是很快就有了笑模样,她的眼睛盯着莫小荷的肚子,笑眯眯地,“就不知道小荷丫头啥时候有喜。”
莫小荷囧了囧,二人还没**,她就算有天大的本事,自己也生不出孩子来。
娘亲说过,洞房可以,但是要克制一些,她还小,最好晚两年在考虑这个问题,而且临行之前,神神秘秘地给她塞了一包汤药,避子汤。
洞房花烛,家里人被莫家老太太的折腾了个人仰马翻,李氏也没有收新婚夜的白手帕,她怕闺女害羞,后来也没提,再加上让人误会的听墙角,解释起来还真的很麻烦。
窗外,雨下得很大,内室却一点没漏雨,这都是顾峥临时抢修房子的功劳。
“顾小子,有啥话我们明天再说,灶间里有热水,你们擦洗一下,一路舟车劳顿,早点休息吧。”
张大爷看莫小荷气色还是不太好,体贴地道。
这么多年发生的事情太多,岂是一句两句就能说清楚的。
顾峥带着莫小荷到早已收拾妥当的偏房,沉默地铺好被褥。
“当年你伤势那么重,怎么挺过来的?”
莫小荷坚持要让自己夫君脱衣裳,她想仔细地看后背上那条疤痕,几年过去,仍旧凹凸不平,可想而知,当时伤口一定是皮开肉绽,深可见骨。
“脱了,让我看看。”
顾峥不从,她就上来执拗的劲儿,拉着他的衣摆不放手,主动去解他衣衫的扣子。
身体的接触和摩擦,让顾峥苦不堪言,自家小娘子一点没意识到,这种行为是多么的诱惑,她正牟足劲,和扣子较劲。
“我脱。”
鼻尖萦绕着清香的味道,顾峥身体突然升高了几度,他是正常的男子,面对自家娘子,很难没有反应,他已经用了全部的精力来抵抗身体某个部位的异样感。
“就是这条吧。”
伤痕贯穿了两块肩胛骨,后背到腰的地方还有一条,她用小手细致地抚摸,四处点火。
“当时并不知道自己会挺过来。”
顾峥当时早就没了意识,其实他想,有时候死了,一了百了,反正他是一个人,被爹娘抛弃,这世间,又有谁是需要他的?
庆幸的是,他活过来,娶了娘子,以后还有自己的孩子,他一定将自己的骨肉捧在手心呵护,一辈子。
“很疼吧。”
莫小荷对着疤痕吹了吹,顾峥立刻敏感呢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把手放在腿上,坐立不安。
有时候,自然的撩拨动作,比直接挑逗还让人抓狂,他恨不得冲到门外,让冷雨浇一场灭火。
顾峥知道自己或许打不过熊瞎子,可他还是挺身而出,因为张大娘说,她没有亲人,只有张大爷。如果张大爷去了,她是不是要孤独终老?那么世间又多了一个他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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