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新雨唉哟了一下,扬着唇:“明明看过几百次了。”
祝安游一边关上房门,一边笑着吩咐:“碗洗完了拖地去!”
最后,祝安游是穿着件茜红夹灰条纹的紧口领丝质长袖去的。裤子依旧是蓝牛仔,九分,行走间隐隐露着一小圈皓白脚腕。脚上套了一双棕黑色帆布夹牛皮的斜帮套口鞋。
略上了一点粉底和眼妆,很淡。本来还擦了层口红,可才出房门就叫石新雨一口气给吃了个干净。
“别补了,不方便”,他轻笑,“我可不想吃一天的唇膏。”
“烦人。”祝安游荡漾着唇角,拿包轻轻砸他。
石新雨今天穿了件卡其条纹的衬衫,下摆利落服帖地塞在牛仔裤腰里,裤脚则塞在高帮的薄皮靴里。
他宽肩细腰,长眉修目,通身有一种优雅清俊的气派,十分耐看。俩人走进婚礼大厅的时候,门口接待桌边的两个姑娘齐齐把目光投在石新雨身上,又似带羡慕地瞟了几眼祝安游。
祝安游隐隐地为男友的风采而感到一点虚荣之满足。毕竟,她也是个小小俗人。
新郎是石新雨的大学同班同学,祝安游也曾见过一两面,只是丝毫不熟。大抵他们也只是普通交情,大厅里见了面,只笑说几句便过去了。
人声喧嚷中,还没走到他们那桌,就见一个穿着红t恤的男人在旁边猛地挥手:“新雨!安游!”
是刘风林。依旧是中等的个子,圆圆的面孔,不过看上去成熟了不少,有点男人味了。
三年前,乐队不欢而散之后,祝安游就没跟其他三个人联系过。关于刘风林,只听说他依着原本的备选计划,去了英国修学,应该还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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