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是最快的途径,可杨之恒毕竟才十四岁,这青涩少年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不知道去了边塞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大周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先例,本是送去西北历练混军功的世家子弟,竟然自动请缨去做前锋,结果死在了两军混战中,马革裹尸而还。依着自己对杨之恒的了解,他那性子还真不一定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王爷,去西北固然是升迁捷径,可毕竟之恒年纪还小,西北那边还不大适合他,王爷若是真有心,不如将之恒送去京城,随便安排在哪个地方总比在西北强。”焦大小心翼翼的望了一眼豫王:“京城乃富庶之地,天子脚下,咱们的人也比西北边塞多,之恒在那边也能多得些照顾。”
“焦大,你何时变得这般妇人之仁?”豫王皱着眉头望向他:“好男儿自然要去军中历练,放到那荣华富贵的京城,少不得学了浮浪气息,你难道愿意瞧着他变成那种每日里只会斗鸡走狗的公子哥?”
焦大默默站在那里没有说话,豫王挥了挥手招呼身边的管事送上了一个托盘:“明日是之恒生日,这是我赐他的,你带回去交给他。”
托盘里边有一块晶莹夺目的白玉雕琢成的玉珏,没有一丝杂质,在这带着微微暗黑的屋子里边,闪着淡淡的温润光泽。“王爷,之恒只不过是个孩子,又没有为王爷做什么大事,怎么能受如此重礼!”焦大见了那块玉珏大吃了一惊,这块玉珏是豫王曾经佩戴在身上的,据说价值千金,十分珍贵。
“如月之恒,如日之升。如南山之寿,不骞不崩。如松柏之茂,无不尔或承。”豫王缓缓念出了《小雅》里的句子,望着那块玉珏,有些微微的动容:“之恒是个好孩子,这块玉珏,给他是最合适的,你带回去给他罢。”
焦大无奈,从托盘里拿起那块玉珏,手都有几分颤抖,这块玉珏是否意味着杨之恒也会像他一样,将自己的命卖给了豫王府?多年前焦大家破人亡,对头十分大,他那时还没现在的本事,每日里瞧着仇家过得舒舒服服,气得红了眼,可却没有半点办法。豫王得知了这事情以后便出手相助,替焦大报了家仇,自那以后焦大便知道自己这辈子是要替豫王府卖命到底了。可是尽管自己卖了命给豫王府,也不代表杨之恒要买卖给豫王,握着那块玉珏站在那里,百感交集,只是说不出话来。
“我是为之恒好,你不要想太多。”耳畔传来豫王平淡如水的声音,没有半分感情的起伏:“你去罢。”
焦大朝豫王行了一礼,大步走了出去。走到外边,阳光有些刺眼,他不由得眯了眯眼睛,望着头顶上一个白花花的日头,手里握紧了那块玉珏几分。是给杨之恒还是不给他?焦大踌躇了下,飞身而起,跃过墙头,消失在绿树后边。
“王爷,焦大已经走了。”管事模样的人从窗户边上折了回来,毕恭毕敬的向豫王回报:“逾墙而过,没有走正门。”
“看起来他有些心浮气躁。”豫王抬起眼皮来瞧了瞧房门,两扇门只开了一边,就见着外边金灿灿的一片,与这阴暗的内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自以为是的把本王的意思弄左了,本王也不想多说,这事儿该怎么样便是怎么样,由他去想罢。”
“王爷英明。”管事垂手弯腰,一副谄媚的模样。
“英明?”豫王抬头哈哈大笑,笑得那管事都有些莫名其妙。他徐徐站起身来,身形清矍,就如一竿修竹般挺拔。回过脸来,那一双细长的丹凤眼拉出了长长的眼线,眼神忽然有些凌厉:“你又怎么知道本王想做什么!”
一边笑着,一边大步走了出去,那暗黄色的长衫被门口的风吹这鼓荡了起来,袍袖大开,竟然有几分道家风骨,站在那里飘然欲去一般。管事抹着汗珠子跟在后头,心里边想着,自己这可是马屁拍到马脚上,王爷似乎有些不高兴。
焦大径直去了许兆宁的院子里找杨之恒,他果然在那里,两人正在拿着一篇文章在商讨其中要义。见焦大走进来,许兆宁与杨之恒都站了起来,笑着走上前来问好。焦大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年轻人,见两人皆穿着白色长衫,站在那里就如芝兰玉树般,眉目间有英气,面容俊朗。
忽然间焦大心里有些发酸,从外表来看,杨之恒一点都不逊色与许兆宁,甚至比他要生得英武几分,可从身份来说,杨之恒便比许兆宁不知道低到了哪里,这便是各人有各人的命了。
七年前,焦大被豫王派去广陵杨家送信,去了大房府里却没见着杨老太爷,听说是去了宗祠处置事情,管事领着他过去,在那里他遇着了被族人欺辱的杨之恒。
宗祠里边有不少杨氏族里的长辈,望着杨之恒的脸上个个皆是不屑:“你母亲现儿也死了,你可以离开杨家了,我们杨家可不承认你这个不知来历的野种。”
杨之恒那时候才七岁,小身板儿挺得笔直,一双眼睛似乎要冒出火来,可无论那些人怎么说,他都咬牙坚持道:“无论如何我要将母亲送上山,等母亲棺木入土,我自然会离开杨家,不用你们赶我走!”
见着杨之恒这般倔强,焦大有几分惊讶,才这点年纪便有一身傲骨,心中颇是赞许,暗想不知道为何杨氏族人如何一定要将这孤儿赶出族去。转脸一看,见身边那管事脸上似乎有一丝怜悯的神色,于是低声询问了他才知道其中原因,杨之恒并不是杨夫人亲生的,杨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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