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的,就一定会喜欢吗?”她自有一套人生哲学,在这一点上,她在自我的抽象观中固步自封:“人最喜欢的,只有原本以为的那个样子。这就是为什么,连感情这种事,都是初*恋最难忘。‘意外’二字,换个说法,就是‘命运’。不喜欢意外,也就是不喜欢命运,其实本质不喜欢的只有一件事:无法反抗。孟非分享过一句话,‘贴在地上过日子,有个好处就是,摔也摔不到哪里去。’深以为是,所以我从不喜欢离我太遥远的人和事,一旦有过了,失去时摔起来也会更重。但这些仍然不是我能够控制的,所以我仍然会有梦想,梦想就是很难得到的一些东西。贴在地上,摔不重;没有意外的话,就连摔都不会有了。”
卫朝枫沉默不语。
他既不能阻止她有这样的人生态度,也不能阻止自己喜欢这样一个程意城。卫朝枫绞着手指暗自纠结,从前从来没发现,他原来是这么自虐的一个人。
程意城摸了摸他的头。
他难得柔顺,乖起来的样子讨喜得很,她衡量了一下今晚的气氛和情绪,觉得可以问他一个不喜欢的问题:“……你不打算告诉我吗?那天,尹珈上提到的朋友。”
她拍拍他的头,觉得眼前这人这么乖的样子,和那天忽然当场暴怒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你那么凶的样子,可不多见啊。”
“吓到你了吗?”
“还好。”
程意城说的是实话。
她一直没告诉他的是,早在一年以前,当他把她骗回家做了那事之后,才是真正把她吓到了。她一直以为他是一个玩性皮实的小男生,尚未长大;只有在那一天,她才真正明白,再单纯、再无害,他的本质也已是一个成年男性,具备成年男性所具有的一切特性:攻击性、以及,占有性。
卫朝枫忽然开口,“我那个朋友,他姓唐……”
程意城有些意外,他竟然真的愿意开口讲这些。
卫朝枫的声音很慢,也很重,“我和这个人的关系曾经是……生死共存。”
程意城神色一凛。
她不能明白,一段关系要经历多少不为人知的杀伤,最后走到怎样覆水难收的地步,才值得卫朝枫用上那么严重的词。
夜风中,卫朝枫的声音清冷、低沉,回旋着一股历史而且并非是一马平川。
“他出身不好,夹缝中求生,没有什么目标,也不知道他这样活着是为了什么。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遵循长辈的意愿,养他的人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也从来没有想过,做那些事究竟对不对。有时他也会觉得,做了那么多那种事之后,连他自己,都已经不太能认得自己了。”
程意城忽然出声,“也包括你吗?”
卫朝枫沉默了下,缓缓开口:“也包括我。我也已经……不太能认得他了。”
程意城漫应一声:“哦……”
倒不是她不够敏感。
如果仅凭卫朝枫这含糊其辞的三言两语,程意城就能往‘难道他说的是自己?!’这个方向上去想,那就不叫敏感了,那叫想象力过剩。
程意城自动联想了一出华丽丽的‘帮派少年扶持记’——
一定是在某个时期,卫朝枫还陷于青春期的苦恼,走上了混帮混派的道路,后来遇到了某个人,就在一个风雨的巷中,一个负伤,一个拉着他跑,后面是另一个帮派的人马,一个说‘你快走’,一个说‘我绝不丢下你’,少年义气,江湖浴血,情深意重,再回首已百年身……
卫朝枫神情严肃:“你能明白吗?我和他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
程意城肃穆地点头:“我明白。”
……
两个人就这么风牛马不相及的各自明白各自的。当日后程意城再想起这一些时,才当真是,再回首已百年身。原来冥冥中早已注定,她和他之间,一早就是注定会不明不白。
“程意城,”他忽然低唤了她一声,每当他这样连名带姓一起叫的时候,总有些压力无端向她袭来,“如果有一天,我也变成那个人那个样子,你会怎么样?”
她微微一怔。
“我……可能会有些难过吧。”
生活有两个半边,一个是醒,一个是梦。她这样的人,从来都只喜欢在醒中生活,见的阴影多了,其实孤独得很。
“一个人变了样子,不管有没有变质,他也是变了。对我来说,要接受一个变了的人,无异于要接受一个陌生人。这个过程对一些有天分的人而言,或许不是难事,但我可能,没有这样的天分。它无异于要我推翻一个王国,杀死巨怪,以全新的眼光和承受力去接受一个全新的城邦,与它共荣,没有人再会关心,我是否还有留恋历史的脆弱天性。”
卫朝枫了然。
他稍加变化,她便要调动全部情感,从温情细语到小心契合,以防一不小心,便将心灰唤醒。她这样的人,被他一己私心拉拽着堕入成人世界,从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
他心生愧疚,低头在她额前落下轻吻,“不会的。程意城,我不会那样的。”
喜欢的女孩子,永远对他有左右的力量。
十丈软红尘,跌进来,就很难再有力气爬出去了。
卫朝枫绝对不会知道,他在经过了多少心理斗争、搏斗了多久男人尊严,才做出的这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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