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爵缓缓开口,声线还带着孩子气的稚嫩,但已初露一抹冷冽霸气:“窝!血!不!外!”
四个字,室内的保镖听得一脸懵逼,心中无不在默默想,这三岁男孩莫不是个傻子?
会说人话吗?
不会是个狼孩吧?
赫夫伯爵却咧开嘴唇,哈哈大笑:“好。”
别人听不懂,他却是一清二楚。
宫爵自小很少接触人类,大部分时间都在这个铁笼做的狼窝里,哪有什么与人交流的机会。
因此,他会的语言,少的可怜。
都是一个字,半个字,这样蹦出来,表达最简单的意思。
刚才那四个字,如果用人话翻译过来,那就是——“这铁笼是我的窝!杀了母狼会一笼子血!我不喜欢住的地方脏兮兮都是血!要杀就去外面杀!”
赫夫伯爵欣然应允。
反正宫爵这小屁孩插翅难飞!
杀了这头狼只是开头,他会一步步,把这该死的小崽子,培养成最完美的杀人机器!
赫夫伯爵答应后,保镖们让开一条路,打开笼子。
宫爵沉默地带着母狼走到院子里。
烈日下,他和母狼对视了一眼。
长年累月的共同生活,让它们之间形成了独有的默契。
母狼从他眼底看到了一抹决绝!
并且,从身后一排排保镖严阵以待的架势中,预感到了一抹不安!
动物的本能,让它脊背的毛,竖得更厉害了!
“走,快走!他们要杀你!你假装朝左前方逃走,等枪声响起立刻转右!右边东南角有我挖开的一个老鼠洞,是杂草虚掩着的,很宽,你可以钻出去的!”
宫爵一动不动,唇都没有掀开一下。
仅凭眼神的交流,就把这些信息全部告诉了母狼。
那个老鼠洞,是他花了足足两年时间挖开的。
从三个月开始,他就从赫夫伯爵和人的谈话中,隐隐明白了自己不是他的亲人,是他圈养的奴隶,仇人。
1岁会走路开始,他趁着每次放风的时间,就开始找机会挖院墙,有时候是装作抓蚂蚱,有时候是装作绊倒……年久日深,他真的挖开一条通道。
只等合适的时机,就可以逃走。
虽然他不知道应该逃到哪里去,可他知道留在这里是绝对不可以的。
然而这一切准备,此刻,都无条件地让给了母狼。
他走不了,还可以等机会。
母狼走不了,那就是死路一条。
宫爵的眼神,让母狼眼底掠过一抹慌乱!
自己逃走?让孩子一个人留下来?
宫爵却不给她犹豫的机会,直接一刀戳过去:“快走!来不及了!走了就不要回来,走得远远的!快!快!快!”
手起刀落,戳在母狼尾巴尖上。
刀尖沾满了血。
“好——!”
保镖们纷纷鼓掌,甚至都松开了手枪。
不错嘛,这小孬种,看起来也有两下子,三岁就敢杀狼了。
赫夫伯爵也露出了一抹赞许的微笑:“很好,继续!”
只有宫爵自己心中清楚,这一刀,只是做做样子,掩人耳目。
尾巴尖儿出血看似多,触目惊心,实际上愈合非常快,而且不疼,不影响行动力和攻击力。
母狼当然清楚宫爵的用意!
它眼底含着热泪,依依不舍,却也只能听宫爵的话,抓住机会,一蹿而出!
喜欢首席老公,太闷骚!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