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要去拜会岳父岳母,不得不说这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
季文明含笑点头道:“是啊,明日我空出一天时间咱们去拜见岳父岳母。抱歉,当初走得急,都没陪你三朝回门。”
傅芷璇越听越不对味,他这举动可不像是把她扫地出门的态度。
难不成他想享齐人之福?先不提她,就钱珍珍那一关他就过不了吧,钱世坤不可能让他女儿做季文明的小妾,否则又何必嫁给一穷二白的季文明。
“不知岳父岳母喜欢什么,夫人可否给我出些主意。”虽说他已经从万氏那里了解到一些傅家父母的喜好,不过万氏到底跟他们接触不多,肯定没傅芷璇清楚。而且他这么问,也能在傅芷璇面前邀功挣表现。
傅芷璇一言难尽地看着他,罢了,既然他要见,她就让他见,看看他打的什么主意,顺便把她的打算跟家里人通个气。否则父亲若从旁人口中得知季文明带了新欢回来,还不知会担忧成什么样。
“我爹他喜欢砚台,尤其是端砚。至于我娘、我嫂子和小妹,妇道人家嘛,都喜欢漂亮的首饰和金水坊的胭脂,还有几个侄子侄女,最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一人发个金裸子做见面礼就行了。”
季文明嘴角抽搐,这傅家人喜欢的可都是贵得要死的玩意儿啊。
他心里虽然也怀疑傅芷璇在忽悠他,不过他此去是想跟傅家修复关系,博得二老的欢心,顺势讨好傅芷璇,这该花的银子必定少不了。
“好,那我这就去准备。”季文明满面笑容地说道。
傅芷璇假装没看到他一闪而过的肉痛表情,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
第二天,一大早,季文明抢了马叔的活,亲自驾着马车,带着傅芷璇主仆和一堆礼品前往傅家。
这两天征远大将军率军回京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是全城老百姓热议的焦点,傅家的左邻右舍早从辛氏口中得知,她女婿也是征远大将军麾下的一员,随着大将军一起回京。
不过信的人不多,大家都几十年的老邻居了,谁家的情况不是一清二楚,这辛氏嫁出去的两个女儿,一个很少回家,一回来就哭哭啼啼,还有一个跟守活寡没什么区别,嫁出去这么多年,女婿都没上门拜见过二老一次。
今儿个却看到一个浓眉星目,姿仪出众,俊朗帅气的年轻人驾着季家那辆马车,带着一堆看起来就很贵的东西往小巷而来。
莫非这人就是辛氏传说中的那位二女婿?
有热心的邻居连忙跑去通知傅家人。
其实傅家二老早知道了,因为昨天傍晚,傅芷璇托人带了一封给娘家,告诉他们今天季文明会回来,以免傅松源去当值了,家里连个男人都没有。
辛氏听到消息,再也坐不住,高兴地跑了出来,站在门口,翘首以盼。
在她望眼欲穿的时候,马车终于拐过小巷,驶了过来。
季文明把马车停在门口,纵身跳下马,朝辛氏行了一礼:“小婿见过岳母。”
辛氏见他长得一表人才,无论是气度还是长相谈吐都比七年前更胜一筹,心里为女儿高兴不已,面色也越发和善:“都是一家人,不必多礼,阿璇呢?”
“在马车上。”季文明回身正好看见傅芷璇掀开帘子下马,连忙过去伸手欲扶她。
傅芷璇手一弯,装作提裙摆的模样,躲开了他的手。
没献成殷勤,季文明也不恼,等她们主仆二人下了马,这才去拎着礼物,笑盈盈地跟着进了门。
辛氏见了,越发喜欢,等他进了屋开始送礼物时,这种喜欢达到了顶点。
满满一桌子,有家里老头子喜欢的砚台,妇道人家喜欢的胭脂水粉和布匹,还有一堆小零嘴和一只肥肥的羊腿。
傅芷璇瞥了季文明一眼,这人倒是聪明,把她提到的首饰和金裸子换成了零嘴和羊腿,一样能讨人欢心,钱却少花了一半不止。
辛氏笑得合不拢嘴,她倒不是贪财,只是觉得女婿越大方,那肯定是越重视自家女儿。
她似乎都看到了来年抱胖外孙的美好场景。
就连傅松源向来严肃的脸上也浮现出了淡淡的笑容:“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坐吧,下次别带这么多东西了,咱们家什么都有,不缺,别浪费银子。”
辛氏跟着点头:“对,你们回来,咱们就很高兴了。都是一家人,不讲这些虚礼。”
只有杨氏偷偷撇了撇嘴,自家公婆就是太厚道了,这女婿打了胜仗,封了官,买上好酒好肉孝敬老丈人、老丈母娘不是应该的么,还往外推,傻不傻。
不过她现在是害喜最严重的时候,闻不得任何的腥味,那大羊腿是吃不成了。
杨氏有些遗憾地舔了舔嘴角,眼睛不知不觉地飘到了让她艳羡不已的小姑子身上,却发现今儿这位小姑子脸上的笑淡淡的,很是克制,眼神里也并无太多欣喜的神色。
真是奇了怪了,若是她夫君有出息了,她只怕是睡着都会笑醒。
罢了,反正她一直没看透这位小姑子,杨氏又把目光挪到了桌上,那匹鹅黄的布适合小姑娘,只能给芷兰和女儿用,她还是挑那匹淡紫色的吧,是做身裙子呢还是做深衣。
杨氏正在走神,忽然听到小姑子语出惊人,抛出了一枚惊雷,吓得她手一抖,金水坊出品的胭脂就这么差点撒了一地。
傅芷璇看着季文明双手捧起砚台,递给了父亲,言辞颇讨父亲欢心,眉一垂,忽然说道:“父亲,季将军恐怕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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