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你家死老头子了!你来试试看。”
温凛冲她摆摆手,笑眼弯弯,没接。
“够不够义气啊……”
那天晚上风很冷,两个女孩子都冻得手脚冰凉。
温凛就这么一直笑,一直笑,顾璃坑蒙拐骗强买强卖了好半晌,她才半推半就地,抽了一口,然后在夜风里弯着腰,细细地连声咳嗽。她连咳嗽都是克制的,注意着仪态,一下呛着一下,像小猫打喷嚏。
顾璃得意道:“还可以吧?”
大宝贝跟她打打闹闹,温凛呛得眼泪在眶子里打转,手掌虚挡在身前,笑着护住自己喉咙。
她的眸子是淡的,浮着一层疏浅笑意。
可是顾璃觉得,那晚她眼里有许多旷远的东西在。
作者有话要说: 看完最后一段我觉得我写的真的是个,青春小说。
第17章
温凛就这么晾着杨谦南,晾了三天。
说晾也不太合适。期间他也没有找过她,倒是应朝禹来过学校一趟,说绪康白的电影首映反响很成功,邀请她去参加庆功宴。
温凛是在校门口见到的应朝禹。他倚着车门坐在副驾,一条长腿点地,春风里与她对话。来往的学生很多都是她的同学,窥见他这副耀眼姿容,目光纷纷暧昧起来。温凛时常要停下来,硬着头皮跟人打招呼,觉得如芒在背。
“庆功宴应该挺正式的吧?”温凛推辞,“那种场合,我就不去了。”
应朝禹扬着一张灿烂的脸,眼眸似星辰:“那种场合怎么啦?你可是大功臣,怎么能不去。绪康白给你那稿酬给少了,我们都在骂他呢。”
“不少了。要是业界人人都能有这个稿费,当代大学生都弃商从文了。”
她笑。
“哎,这哪是单单一篇稿子的问题。”应朝禹朗声说道,“总之你得去。好好讹他一笔。”
温凛陷入了两难。
“去就去嘛。在边上吃点冷餐,晚上我带你去玩儿!”
在应朝禹的字典里,“去玩”可能是对人类最具吸引力的词。
温凛踟蹰了片刻,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说:“好吧。”
上了应朝禹的小跑。
那天的庆功晚宴不面向媒体,只是公司内部和几个合作方庆贺。顾璃看完电影之后很喜欢里面的男二号,发信息来激动地问见没见到真人。温凛苦笑着说:“怎么可能有啊。”
在场倒是有几位大佬,是出品方的老总。
酒过三巡,有一位总监职位的人发名片给她,说他们老总很赏识她,问她如今在哪里高就。温凛说:“我还在念书。”对方表现出了礼节式的惊讶,说:“那真是后生可畏了。温小姐学业不忙的话,可以考虑给我们长期供稿。”
前者当然是社交场合的吹捧。但温凛只不过是个来蹭饭的,有人能记得她名姓,她依然恭恭敬敬半鞠一躬:“有机会的话,一定乐意效劳。”
寒暄一圈下来,找到应朝禹,他已经喝醉了。
绪康白身为主角姗姗来迟,看见她在对洋兴叹,哂然一笑:“你别管他。待会儿我找人把他弄回去。”
温凛还是不太放心,尝试跟应朝禹对话。
他头疼地捧住自己的头,说:“我好像忘了什么……忘了什么。”
“忘什么了?”温凛像在哄孩子。
绪康白把他拽起来:“行了别发酒疯了。”又看向温凛,“你看住他一会儿,我去叫我助理。”
应朝禹还死死地扒着沙发,醉脸酡红:“哎呦,我肯定忘事儿了……”
模样居然还挺可爱的。温凛束手无策在一边,无奈笑了声。
一直到绪康白喊来了助理。
应朝禹扒着人家胳膊,硬塞一串车钥匙给她:“你去我车里!去我车里,把袋子拿出来。”
“什么袋子啊。”
“谦南哥给我的袋子,我给忘了!”
一群人围着应朝禹,静悄悄地干等着。助理风风火火提来购物袋,里面是个橙色的盒子。
装了一只白色。
助理大约以为这是应朝禹送给温凛的,看向她的目光顿时莫测起来。绪康白的眼神掩藏在镜片底下,那是另一种复杂。
他知道,这是杨谦南送的。
那天她从风雪里赶去见杨谦南,丢了一个包。他抱着她,不经意地说:“改天给你买一个。”后来他一直没提过,她也没放心上。
温凛看见它的时候,心想志气别这么短。一个包而已,对他们这些人不算什么的,实在没必要感动。
可是应朝禹满脸醉醺醺捧给她,说:“谦南哥叮嘱的,不能忘了!”郑重其事,像护送一块和氏璧一样,塞她怀里。
她抱着昂贵的礼物,喉咙都在发紧。
再一次见到杨谦南,是三天之后了。
那天按日程表是班开课的日子。温凛出门的时候留了个心,但并不觉得他会来。谁知傍晚时分,他给她发了条短信,说上课需要,让她帮忙送一台电脑过去。
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温凛嘲弄地笑着,恶狠狠拆开的纸膜,用来装笔记本电脑。
经管学院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商业精英,连楼都建得和普通教学楼不一样。底层有一个咖啡厅,每层走廊里摆着茶色软椅和桌几,采光明亮,供人商谈。
走到三楼,几乎已经见不到什么人。
整段走廊只有他一个身影。杨谦南穿了身正装,桌上摆一杯咖啡,望着窗外浸入黄昏的校园。斜晖洒在他身上,像电影里的人物。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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