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老快,转眼又是十天过去了,这十天中,李文强已经完全的适应了乡村的生活,自几天前凶悍出手,把几个县城中的混混出重了会去后,李文强算是完全被村子中的人认同,也经常有些人来串门聊天什么的,李文强闲着也是闲着,所以出手帮了村中人干了不少力气活,前文说了,村子中男人太少,相对的劳动力也少,有了李文强这个体力过人的武术高手帮忙,到真的帮了村中人不少的忙,从刚开始的一窍不通到现在都懂,村中的老人都是很是夸奖,说要是在六七十年代,他绝对是最好的劳动力。
除了和村中人关系好起来外,让李文强最高兴的就是和二妞的关系突飞猛进,虽然还谈不上成为恋人,但是二妞对自己的好感,李文强能够清晰的感受。李文打流氓让他称了村子中的英雄,很多小孩都吵着要和他学武术,而且王梦小也对他该了称呼,不在叫大叔了,而是甜甜的叫他李哥哥,让他甜的心颤。
晴朗的天空,阳光普照。平常的时候悠闲的李文强因该照例每天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晒太阳。按理说他的性情因该不错的,但是李文强现在却有很大的烦劳,烦劳来之两个女人。一个是二妞,想起来李文强就很郁闷。因为说起来二妞这丫头跟他闹脾气,都是这小子惹的祸。当时就说了半截话,却把二妞那个小丫头的挣钱心思勾起来,然后这小子抬就走了,可自己就遭了殃。
一心想贴补家用的二妞从那天起,一天跑八遍的过来打听,弄得李文强毫无招架之力。而且这丫头自尊心出奇的强,李文强看她迫切着急赚钱的样子,一时冲动,说自己出钱帮二妞复学。结果二妞听到这话,直接倔强的扭头走了,就此再也不来自家院子了。真是……好心没办成好事。
李文强一看办砸了,这才拿起打电话去问常龙,问问他们家饭店还是市场啥的,如果那丫头挖山里的野菜,能不能卖出去。或者可以绕个小弯,常龙以自家饭店在这里收山野菜的名义,跟二妞收菜,其实这钱由李文强出。变相的赞助,还成全了少女的自尊心。
反正不管怎样,既然自己遇到了,能力上也不勉强,不能眼瞅着美丽的花季少女就此失学吧。其实本来李文强的想法是背着二妞,跟王老汉谈资助二妞复学的事,现在有这个由头,名正言顺也不错。
常龙自然满口答应,连呼小菜一碟。打完这趟电话,李文强就此放了心。只是等待常龙的消息,李文强另外一个烦恼也是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现在就在他的面前。她叫王芙,今年只有三十二岁,是个很漂亮很风情的女人。
因为天开始热了,王芙上身穿了个时髦的吊肩背心,露着两只嫩藕一样粉白细腻的胳臂,清绿色背心下面那一对颤巍巍宝贝动呀动的,让李文强的差点流鼻血,幸好他穿的是牛仔裤,不然,就会看到李文强的裤裆里支起了。王芙下面是墨黑色的短裙,虽然不是超短的,但也只到膝盖上面,墨黑色的短裙和雪白的,形成强有力的对比,组成强有力的视觉冲击。
绿色背心和黑色短裙,颜色搭配很好,所以说王芙不是普通的村妇,她很会打扮,落在农村这地方,亏了她了,如果在大城市里,她一定能混成个名模或者明星,不说别的,就凭她一身媚骨,就是个做明星的料,如果落在香港胖子王晶手中,一颗璀璨的明星诞生了!
王芙正在吃着一个西红柿,她纤细的四根手指轻轻捏住红西柿,一根尾根轻轻翘起来,那姿势,那风韵,真是美的没法说,李文强虽然是一个不懂风情,现在竟然也有吟诗的冲动——啊,那轻轻翘起的尾指呀!一根轻轻翘起的尾指,让李文强裤裆下那本已坚硬的物件又挺翘了几分。
王芙听到脚步声,知道李文强来了院子中,她风媚入骨的眼睛微微一瞟,望着李文强嫣然一笑:“大学生,起床啦?我吃了你一个柿子。”
被王芙轻轻一瞟,李文强的魂儿都飞上青云和白云一起唱歌去了,当然不会嗔怪,连声说:“吃吧,吃吧,反正是自己种的,嫂子怎么有空到我这破地方来了?”
王芙吃完了最后一口西红柿,低来在菜叶上擦了擦手,说:“我这几天没买菜了,来你菜园里摘点新鲜的菜。那豆角,还有茄子,还有山药菜……”
李文强连忙说:“嫂子你看中啥,就自己摘,摘了拿走就行。”
王芙又是一笑,瞟了李文强一眼,说:“那可不行,要给钱的。”
李文强大方的说:“嗨,都是自家种的,要什么钱呀?”
王芙微微一笑,抬起头来,望着当空的太阳,微微皱起了柳眉儿,说:“这太阳,真毒,热死人啦!”
一边说,一边用手抖动了一下被汗水贴近在身上的吊肩背心。这背心本来就短,站直时刚刚好遮到裙带上面,这一抖动,就露出来小巧圆润的肚脐窝,就像李文强菜园深处的红草莓。
李文强的心里呻吟了一声,这女人,在这个燥热的时侯来,这不是逼着人要犯错误吗?不过李文强可不敢犯错误。就算来村中不久,他也知道眼前这个风情女人惹不得。因为他王老汉口中知道了她的信息,她男人叫李二,是个老实巴交的瘦小男人,在村东开了个代销点,整天围着代销点打转,每天从城里起来货,就在代销点蹲着,两点一线,可以说是居家男人。
王芙的娘家是在离村子十多里远的一个村子,为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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