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雅静走出高老爷子高不成低不就的洗手间,两手插着口袋,往古典高雅的北京四合院子里环顾一圈。
这个环境,这个地方,真有些古代土豪的味道。
一股莫名的奇怪的滋味,就此漂浮在她心头上。
男人其实不大懂女人。男人看女人,首先都是看外貌。但是,女人看男人,其实,首先也是看外貌的。这是生物学法则。没有外貌吸引,会怎么想和对方做那种事呢。没有生物学上的荷尔蒙,和对方做那事,叫勉强。所以怪不得,全世界,有百分之**十的夫妻,都有这方面的问题。
严雅静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很坦诚地面对自己,她喜欢帅哥。哪怕是姚爷那样惹人厌的帅哥,她都得承认,帅哥就是养眼,让人赏心悦目。
结婚后,如果她想正常过夫妻生活,至少,对方得有那种吸引力让她想做那种事吧。
高家男人,在这点上,没能达到她心目中的理想标准。说来说去,她在意李俊涛,不也就是因为,李俊涛长得像她学生年代的一位同校同学。成绩好,人长得帅,虽然家境不富有,但是,在中国传统的女学生心目中,反而更为清爽悦目,是真正的白马王子。
高大帅,比起李俊涛,像极了披着裘皮大衣的土豪。
不知觉中,居然把这两个男人拿来对比了。严雅静敲敲自己的脑袋:都说是假女朋友,假女朋友。
高老爷子握住孙子的手,透过窗户,见严雅静走了回来,用力甩着孙子没受伤的手给孙子鼓劲:“这几天,你留她在这里陪你。你手受伤了,正好是个机会。”
高大帅又无语了。爷爷这会儿压根都不关心他的手了,巴不得他的手没能好呢。
“我知道,一般想攀结富贵的女人,进不了你的眼,这点你最像我。你奶奶在世时,是清华大学的才女。那个年头,有多少人能上清华大学。你奶奶长得又清秀,配着学校里的高材生,叫做金童玉女,郎才女貌。但是,最终被我这个**丝从学校白马王子的手里横刀夺爱,胜利得到你奶奶。所以,你不是没有机会的。”高老爷子像是一眼能看穿两个年轻人的把戏。
高大帅周身冒着冷汗加热汗,心情益发无以形容。
老人家知不知道都好,他和她这场戏好像有些骑虎难下了。
他是需要留下她来帮他忙,而且,在之前的路上和她都说好了。听到说要帮小妹妹的忙,严雅静是义不容辞,一口答应,外加兴致勃勃。
对她对沈佳音的热忱过头,加上她单身,一度曾令他怀疑她的性取向:“你那么喜欢沈佳音?为什么?你和她好像认识的时间并不长。”
“沈佳音那丫头,别说,挺真,真实!现在这社会里,你想找个在你面前愿意和你说实话的人,少之又少。”
说实话?批评她吗?他不也说过她坏话,而且都是她明显的众人皆知的缺点,怎不就见她接受。
“你们说的那些,都是皮毛。只有沈丫头了解我。”
女人心,海底针。正因为此,高大帅认为追一个女人,比让他去死还难。
严雅静走了回来,在寒风里缩缩脖子。高老爷子立马给孙子使个眼神。
高大帅看看自己受伤的左手,又见老爷子瞪着的眼睛快要凸出来了,只好遵着老人家的意思,将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单手绕下来,递给她:“给,你没带围巾,脖子容易着凉。”
有这样钓马子的吗?
高老爷子差点被孙子气死,恨不得亲手帮孙子把围巾绕到严雅静脖子上,像拿条链条一样帮孙子锁住,不要让严雅静跑了。
好在严雅静伸手接过他递来的围巾,并没有牢骚,张嘴一笑,道:“谢了。”
要是他真给她脖子上绕围巾,可要腻死她了。
这句谢字的言外之意,高大帅听清楚了。他向来不喜欢为难女人,认为一个男人大丈夫,就得顺着女人的意,才叫做男人。于是他回她一个理所当然的眼神。
年轻人之间眉来眼去,高老爷子看着欣喜,顾不上追究是真是假,带着他们到东厢房最好的那间房间。
这样一天,严雅静陪高大帅,就此赖在高家了。等着,潘裕华带着高裕荣回来。
高老爷子接到潘裕华说要带儿子来探访他时,却是不怎么高兴的。
因为,这个长儿媳妇,向来不得他这个老人家的心。当初儿子不知怎的娶的这媳妇,虽然潘家那时候现在,都家境不错,与他们高家也算是同个背景,门当户对。
但是,商家的女儿,有的清雅脱俗,如荷花,出污泥而不染,有钱但不看重钱,这样的女儿是好。潘裕华却不是这种,反而是那种烂俗的拜金女。
或许一开初,潘裕华刚嫁进高家时,没人能看出来潘裕华的真面目,然而日子过得久了,彼此熟识了,这么多年,都修炼成老狐狸的高老爷子终究看出了潘裕华想夺高家家产的心思。
潘裕华想让儿子高裕荣,继承高家,这本是正当的事,因为高裕荣是长房子孙。问题在于,这长房子孙,不止高裕荣一个。要说到潘裕华的丈夫,高老爷子这个大儿子,与高大帅的父亲,是双胞胎。在高老爷子心里,一直以来,两个孩子几乎同孩子几乎同时出世,都是长房。高大帅父亲死了以后,这位双胞胎兄弟才真正地上了位,充当为长房。
高老爷子想让高大帅继承家业的心思,是很多年前就有的事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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