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年
还未带我到世上那天
存在过一位等到我爱的某人夜夜为我失眠
从来未相识已不在这个人
极其实在却像个虚构角色
莫非今生原定陪我来却去了错误时代”
歌声永不成断。
——
1942年,郑辛十八岁。
然而他却是魔都的一个传奇,既是笑柄,又是深闺少女们想要嫁的人。
这一切,只因为他一直在寻找一个人。
一切要从他刚生下来不久说起,他刚生下来体质弱,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都五六岁了,还不会说话,整日糊里糊涂的。
郑家人都说他是废了,郑家家主即他爹也绝望了,可一直生不出孩子,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等他五六岁的时候,一场高烧,稀里糊涂的让他身体强健起来。
然而他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爹娘,我要去找一个人,她和我同时投胎,约好了的,她背上一双狐狸眼。”
郑家家主一听啥也不说了,反正不是脑袋烧糊涂了,就是被什么玩意儿附体了。
西医请了请中医,神婆请了请道士。
那段时间,三教九流来来往往,大半年折腾过去,没什么改变。
正文第九十八章1874——3
他瘦成一把骨头,道:“我就是要去找她,她还等着我。”
他妈看的心疼不已,劝他爹要不算了。
他爹也没有办法,正想着要不算了,一大和尚把台阶送上门。
大和尚道:“这孩子怕是少喝了一口孟婆汤,所以还记得和别人的约定,投胎转世了,还耿耿于怀。”
既然有了台阶,那么就一起下吧。
这几年里。郑辛也看出他爹不会帮他,于是老老实实的在家看了几年书,却比那些在学堂读书的还要厉害。
从十二岁开始,他走遍河山大地没有找到。
十六岁起他回到魔都,致力于郑家产业,很快,遍布全国,众人皆称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商业巨子。
这让人心怡的背后,只因为他一个人找不到想要找的人,那就牵扯进更多的人来寻找。
他是个传奇。
很多人想要嫁给他,他一一拒绝。
有女子曾当面问他:“你要是找不到那个人呢。”
“找不到也要找。”
“如果一辈子找不到呢?”
“那我也要找。”
“如果她老残病寡呢。”
“她怎么样都是我所喜欢的。”
女子败了,但是无怨无悔,有一个男人这么痴情,就算不是对自己,也足够让人心折。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为了找到那个人,他放弃了多少。
————
她醒来,枕边湿了一块儿,她抹了抹眼角,还有湿润的痕迹。
她竟哭了,她在床上坐了好一会儿才起来洗漱。
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她迟到,没谁敢说。
她捡起放在门口的白玫瑰,一如既往是二十朵,其实他很有钱,更多的玫瑰花也送的起,这是不是代表着他是真心的?她无从揣摩。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她才抱着白玫瑰进去,罕见的用笔筒装了点儿水。
职员都看着她,眼中带了些惊异。
她笑了笑。
所有人都在猜测,难道天上下红雨了还是太阳从西方升起了。
她不过是有感于梦,觉得每个人的深情都不该被辜负。
今天,她未婚夫来接她,公司门口,就连那小秘书也忍不住来她面前夸赞道:“外面的人好帅啊。”
可她手中还有事没完成。
总裁敲了敲她的门道:“你去吧。”
“这些事。”
“这些事我帮你做,我可知道的我的大将有强迫症,事情不做完,睡觉都不安稳。”
她其实不想,因为尴尬,她人生中少有幻想,所以这种事落在她头上,她并没有惊喜若狂的感觉,只觉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最终还是出去,躲避不是她的性格。
她看着堵在公司门口的男人,自行上车。
这是一家西餐厅,尽管现今的西餐厅多如牛毛,但这家的烤牛排仍旧出名。
她吃了一口,就放下了。
她觉得有些事情还是说清楚好。
她说:“我们是合作关系,对吧。”
他手中刀叉一顿,点头。
“所以这样无用的事可以少做。”
他慢条斯理的擦擦嘴,他道:“既然要做夫妻,有些事还是得做做样子。”
“没必要。”
耳中的歌声又在响起。
“为何未及时地出生在1874
邂逅你看守你一起老死
互不相识身处在同年代中
仍可同生共死”
她摸着包,簪子落在家里了,她今天上班前太急,没来得及拿,加上今天一天都没有歌声,所以她没注意到。
她起身,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说:“抱歉,我有事,先走了。”
她的未婚夫目送她的背影,用手机打了个电话,自己喜欢的人还是要看牢点儿呢,不然不见了或者被别有用心的人带走那就完了。
郁婕回到家中,刚拿到簪子就晕到在地,好在她房间里没有什么锋利的东西,于性命无虞。
——
1939年,很快的爆发了卢沟桥事变。
中华这块土地,即将被列强分瓜,魔都作为港口城市,自然被盯上了,只是这里有许多租界,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军队都一时之间不敢进犯。
然而租界毕竟不牢靠,那些人带着自己妻儿子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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