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股少年气。他就这么揽着黑风衣,一路吹着口哨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厨子老李追出去问:“三少!三少晚上回来吃饭吧!带上朋友们都来!”
声音已经远了,车子发动的声音也不明显,老李懊丧地走回来,“这算什么?佛跳墙热了再热,鹿筋都要炖烂掉了呀。”
大小姐和三少都忙,这些年来家里几乎很少正经开火,刘妈笑着数落他,“早就让你少做些了。”
老李也不灰心,平时不敢,但仗着过年,大着胆子撺掇林积,“大小姐,叫朋友们来吃饭吧,再不吃真的要坏掉了。”
林积只好摘下眼镜,很无奈地给他看刚拆出来的请柬,“我也有应酬。”
曹祯戎在年初时挂印从北系政府出走,成了压垮北系政府的最后一根稻草,但显赫名望依旧是“三省检阅使”这五个字。曹督军要来国民政府的老家金陵,这消息早在一个月前就传出去了,近来场面上的应酬有一多半都与这个有关。
曹祯戎祖籍是金陵乡下,这么多年隔着家国天堑不能返乡,眼下其实只是为了回乡祭祖罢了。但这几十年来三个人有九种主义,个个不同,这几年更有不少从陆军学校毕业的学生进了各厅,趋新的要改良,守旧的要清党,直将局势搅得波诡云谲。
三省督军一提返乡这一茬,不管他是献兵金陵还是荆轲刺秦,人人各打算盘以意逆志,曹祯戎人还没动身,已经将半个金陵轰得沸反盈天。林积平时惯例在自己的饭店请人吃个西菜,都经常能碰到有军官跟人吵得脸红脖子粗,还有几次有人喊着“老子弃任捐资回东北”,差点走了火。
其实五年前若不是跟锋山府闹翻,曹祯戎的膝下独子也不会甩开扈从南下,更不会被革命党刺杀,曹祯戎那时虽然卖了林积一个面子,但是两家如今毕竟十分芥蒂。加上这些年局势紧张,关霄又身份敏感,无数双眼睛盯着,锋山府和曹祯戎其实不大来往,也就比别人早两天知道曹祯戎的高级秘书要先一步来探探路。
高级秘书早两天就到了,但没有大张旗鼓,只低调行走了几家,而今晚的宴会是高级秘书在英国海军学校的同窗们主持的正式接风宴,为了避嫌,再加上年轻人多,索性设在犹太人开的美浓饭店。
天幕已经是蓝墨水色,满街都是裹得圆滚滚的孩子,拿着糖和风车跑来跑去,白气一团团升起。这时节街上的车子比人多,本来就堵,结果司机连按了好几次喇叭,那群小孩子反而手拉手在这辆格外显眼的雪铁龙前扮鬼脸。司机气得咬牙,又只好踩着刹车,“大小姐,迟这一会不怕吧?”
他一边说,一边从后视镜看了一眼,林积有点出神似的,半天才回答:“没事。”
林积话少,车里半晌没人说话,司机也不觉得什么,只隔一阵按一下喇叭,车子纹丝不动。
车窗被人咚咚咚敲了起来,十分轻快,林积朝外一看,只见一张明艳无俦的年轻女子面孔,正在比划着叫她下车,柔柔的嘴唇有点肉,笑得格外娇憨,十个指甲上涂着艳冶的红蔻丹,就像十颗乱闪的星星。她终于笑了一下,推开车门,“不远,我走路去,今晚不用车。”
司机知道这种场合,三少是必定要列席的,到时候一家两人两部车,又让外人多嘴,于是点点头,“大小姐当心。”
林积推开门,还没站稳,陈雁杯已经晃晃悠悠地把她抱了个满怀,欢呼道:“恭贺新禧!”
她穿的是昨天的火红狐毛披肩,里面是林积也有一件的水波纹旗袍,耳边的水晶坠子却不见了,换上了一对直垂到肩上的翡翠,摇摇晃晃,整个人就是一身的“乱花渐欲迷人眼”。林积一看就懂了,这一定是彻夜未归,刚刚起床,于是赞叹道:“早生贵子。”
陈雁杯信手把她的手袋拽过去,“借老板吉言,祝我早日嫁与良人!我昨天是不是把口红涂了你一脸?我那口红哪去了?还我。”
那口红在洗澡的时候被关霄玩了半天,最后被林积夺过去扔了,现在自然还不出来。她大步朝前走,面不改色道:“我没见到啊,你去公司挑几支新的好了。”
满街灯光流成车河,陈雁杯也不管脚上踩的是将近十公分的高跟鞋,昂首挺胸走了一会,在“新片上映,陈雁杯主演”的大招牌广告下站住,突然转回头来,“那个什么曹祯戎的高级秘书——林积,你见过他了?”
前几天曹祯戎打电话来是关霄接的,当时锋山府的早餐正吃到一半,关霄听完电话,一一言不发,“砰”地摔门走了。
他虽然没说,但林积也知道那个“探路”的高级秘书是什么意思。她一直不嫁人,倒显得像是曹祯戎要她给曹尔明守寡似的,现在就算是大西南也是新式社会,毕竟不好看。高级秘书本来就是心腹,此行为的是探路,但也有别的意思,她想不想结交都得奉承,否则曹家白给了她这几年面子——自然,更多的大概是要刺探她的立场。
但林积自认不是什么好人,生意做到了这样大,一点风吹草动都要囊于掌中,心甘情愿地送上去,一面被刺探,另一面也竖起耳朵听风,只不过披着风花雪月的皮,谁知道会不会弄假成真。
街道上的小孩子在放炮仗,林积捂了捂耳朵,向一边躲开,“见过,就是年前你逃掉的那次庆功宴上。”
陈雁杯一点都看不出林积有结婚的意思,没想到动作这么快,哑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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