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小小的插曲,街上人来人往,没有人记得这一幕,当容貌更加艳丽的漂亮少年带着餍足的表情从偏僻的小巷中走出来时,也没人知道那里面发生了什么。
程氏集团大楼下,塞勒斯发现了自己的目标,他揉了揉脸,放下手时已经换了一张脸。
埋头想着事情的程维桢刚刚接到自家弟弟从家里跑出去的消息,他烦躁的抬头,突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来不及思考,那熟悉的身影就转进了另一条街。
“你们在这里等我一会。”对身后的人吩咐了一句,程维桢立刻,赶上了那个背影熟悉的少年的少年:“瑶景,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少年一转身,陌生而美的惊人的面孔看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是来找你的。”
程维桢抬起头,一双血色双眸映入眼帘,下一刻,瞳孔溃散,他已没有了意识。
第4章 向着森林前进
程维桢最近有些心不在焉。
几乎所有程氏的员工都发现了这一点,这位总裁最近才风风火火的准备开展新事业,一天恨不得当十天来用,属下工作稍有不慎都会被骂,每天都堪称生活在地狱里。然而最近两天,尤其是在会议上,经常能看见这位大老板在发呆。
“我说了,三天内解决这件事,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当然,即使走神,对于本职工作这位老板也依然敬业,“如果你不能完成,有很多人会愿意接替你的工作。”
拿着一叠报告的经理在他的威压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唯唯诺诺的听着,连额上的汗水顺着脸庞滴在地上也不敢擦拭一下。
“走吧,今天之内给我答复。”程维桢终于一挥手,放过了那个倒霉蛋,等办公室的门重新关严,才叹了口气,捏了捏眉心。这些天自己脾气的变化他不是没有察觉,分明计划都在顺利进行,但总觉得忘了些什么东西,而直觉隐隐告知他这件被忘记的事情非常重要,可无论如何回想,程维桢也想不出来。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这个问题塞勒斯几天前也在想。
他是五代血族,是神秘的长寿者,是尊贵的血族亲王,甚至和三代以上血族一样,不惧怕阳光。但面对一个非常优秀的血奴,一个还没来得及成长起来的强者,竟然没能下得去手。
萨巴说过,血奴最好找又最难找,如果不讲究,随意一个人类都能作为血奴,而若是想要得到一个优秀的,更够增强血族力量的血奴,成百上万的人类中都有可能找不出一个。因此遇到合适的人类,不能下手都要创造下手的条件。
程维桢完全符合优秀血奴的标准,而已经恢复了一些力量的塞勒斯也有能力将他转化为血奴。但当他将人牵引到僻静的小巷,看着那双锋利的眸子中茫然的神色,獠牙已是不知不觉收了回去。
昂……占了人家的身体还要吃了人家的哥哥,这事做的好像有点不地道。
塞勒斯将这个极其人类的想法扔出大脑,决定先给程维桢打个标记,等对方更强大美味了再回来解决掉这顿美食。
反正也不会过期变质。
觉得自己简直聪明绝顶的血族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咬破指尖,挤出鲜血,在程维桢额头画下魔法阵,口中念着咒语,等最后一笔画下,法阵亮起了猩红色的光芒,片刻后血迹隐匿,男人的额头光洁如初。塞勒斯闭上眼睛,在心底呼唤,程维桢的位置迅速出现在脑海中,两个人之间也隐隐约约有了某种联系。
塞勒斯抿了抿嘴唇,漆黑的眼珠颜色逐渐淡化,猩红色充斥着整个眼眶:“现在回家,忘记与我有关的一切。萧瑶景参加了一个旅游团出去玩了,这几天不许去找他。”
程维桢僵硬的点了点头,顺从的离开了小巷。
看着他的背影,塞勒斯将受伤的手指含住,难得陷入沉思。
人类之于血族如同牛肉之于人类,血族是不会在意食物的想法,这一点放在塞勒斯身上也完全适用。可方才,分明直接吃了程维桢最方便合算,却莫名的放过了对方。难道他也被人类所谓的亲情俘获了?亦或是萧瑶景的残余意识影响到了他?
收起眼眸中的红光,抽出手指,伤口已经愈合,塞勒斯眯起眼睛笑了起来,小小的虎牙微微露在红唇外面,他眨了眨眼睛,仰头看向夕阳的天空。
管他呢,反正食物跑不了。既然说了要去旅游,干脆就真的去好了。
一阵凉风卷过,小巷中已经没了人影。
如果没有嗅到魔鬼的气息,塞勒斯或许会选择留在程维桢身边,慢慢恢复实力,但他到底发现了魔鬼。魔鬼是地狱中最低级却最恶心的生物,他们往往成群结队大批量出现,危险性不言而喻,对正处于虚弱期的塞勒斯来说,他无法忽视这个危机,因此迅速增强自己的力量就成了当务之急。通过吸血恢复力量的速度太慢,他需要更快更有效的方式。人类社会不可能提供给他这些东西,它们只可能存在于血族之中。无论是为了自保还是为了回到永夜城堡,他都要寻找当地血族。
萧瑶景的记忆令塞勒斯很快接受了人类世界的种种事物,通过多方查询关于血族的传说,塞勒斯这才头痛的发现,想要找到血族真的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这里的血族同样遵循隐世原则,他们居住的地方远离人类的,想在人类社会之中找到血族,纯属天方夜谭,只有去深山老林人迹罕见的地方才有可能找到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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