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谭海和简宁哲建立了非常深厚的友谊,简叔叔长得高大英俊,为人彬彬有礼,比教他礼仪的老师动作还规范,为人又博学多才,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后来又看了简宁哲演的几部电影和电视剧,虽然没看懂,但谭海还是觉得简叔叔真是厉害极了!
小孩子总容易将身边的大人视为偶像,谭海身边谭飞扬自己就是个大孩子,根本起不到什么典范作用;谭飞宇又太忙,情感还不易外露,根本没时间跟谭海过多接触,他只会买买买。简宁哲则不同,他英俊他优雅,他涉猎广泛什么都懂,他体力超绝还会点功夫,这一切一切都符合孩子心中的英雄形象,于是在一次帮助谭海做作业后,简宁哲成功地成为谭海心目中的偶像。
于是谭海开始喜欢简叔叔,崇拜简叔叔-
喜欢金主很忙[娱乐圈]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