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说出来的话也让人不敢相信。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不出意外,赵叔已经去找忠爷了。一周后就是我们决一死战的时候,也是能不能把肇兴帮拿下的重要时机。裘复,机会只有一次,你确定现在真的要和肇兴开战?”
一番话说下来,全场观众一片震惊。
“这什么意思?裘复和柯元宇是一伙的?!”
“卧槽,神转折啊!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观众们是困惑不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然而在他们的面前,他们只见到这个残忍邪异的黑发青年低低地笑了两声,缓缓抬眸,目光平静地看着眼前一脸正色的柯元宇。
那张脸庞苍白俊美,眼中没有一丝感情,他一字一顿、带着笑意地说道:“我要把他们,剥皮拆骨,一口血一口血的……喝了干净。”
柯元宇闻言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却没有再回答。
接下来的剧情发展,让所有观众是大饱眼福。酣畅淋漓的武斗打戏,爆炸眼球的车战群戏,好像真的有无数的火星在电影院里飞舞,许多坐在前排的观众差点以为自己要被车撞到了,硬生生地体会了一把心跳加速的感觉。
一切打斗,终结在裘复用脚心踩忠爷的脖子的场景。
这位曾经叱咤港城大半辈子的老人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输在这两个小辈的手中。他脸上全是血,眼神惊恐,狼狈不堪地问道:“裘复!我没有招你惹你,你为什么要和柯元宇那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小子联手对付我?他砍断了你的一只手!你为什么帮他!”
回答忠爷的是青年一个毫不留情的踢踹,忠爷痛苦地呜咽了一声,还没来得及反应,又被这个青年踩在了脸上。
“港城规矩,不沾毒,不沾人,不沾红。忠爷,你沾了毒。”柯元宇站在裘复身后,笑着回答。
不沾毒,即不碰毒品;不沾人,即不贩卖人口;不沾红,即不和政府做对。
这忠爷痛恨地骂道:“你这个外来的东西闭嘴!那是你们洪义社的规矩,不沾毒谁他妈能混下去,知道你们洪义社为什么现在变成这副死样子吗,就是那老东西硬要整个港城和他守一样的规矩,他不想赚钱,别拉上我们!”
这次回答忠爷的,是柯元宇一个冷漠的笑容和裘复慢慢抿下的唇角。
在脏乱残破的港口旁,海浪声不断响起,海鸥低鸣。东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似乎要开始新的一天。这个冷峻阴狠的青年面色平静地望着被自己踩在身下的人,忽然平白无故地说了一句:“向阿华道歉。”
忠爷一愣:“阿华是谁?”
裘复面不改色,语气淡漠:“向阿华道歉。”
忠爷挣扎道:“阿华是谁,我不认识,你搞错人了,疯狗……啊啊啊痛!!!”
一脚踩下去,让脚下的人被踩得吐了一口鲜血,忠爷痛苦得不断扭动身体,却听一道低沉平静的声音在自己的头顶响起:“他叫阮阿华。”
萧瑟凄凉的海风吹过港城,吹过站在港口处的每一个人。这个俊朗挺拔的少年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麻布外套,微风让这外套被吹得猎猎起舞,发出唦唦的声音。
这声音似乎让裘复猛然愣住,过了片刻,他忽然笑了起来。然后一脚踩上了忠爷的胸膛,冷血至极的声音响起:“放干净你的狗嘴!给老子记住了,他叫阮阿华!”
话音落下,泛着寒光的匕首出现在裘复的手中。他双目冰冷,一刀刀轻轻地划开了忠爷的脖子,让他感受自己正在被人残忍杀害,感受到那慢慢流失的生命。
影院里,是一片寂静,有的人看着那濒死的忠爷,对可怕的疯狗心生胆颤;有的人则忍不住地凝视着那个邪俊美丽的青年,望着他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心中微微颤抖,总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到底有什么不对呢?
忠爷死后,洪义社吞并了肇兴帮。柯元宇仍旧是大当家,裘复却没有留下。
他走的时候仍旧穿着那件破旧普通的麻布外套,米黄的颜色在时间的磨合下泛了点灰。
柯元宇的目标是让黑帮洗白,真正地跨入普通人的世界。他五年来从未改变过的真情打动黎然,两人最终走到了一起,站在港口边,目送裘复乘着一艘破旧的小船离去。
黎然靠在柯元宇的怀中,忍不住地问道:“裘复变化真大,我不敢相信,那个曾经说过‘我裘复就是港城的天’的人,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柯元宇低笑道:“这样不好吗?”
黎然摇头:“好,不过总觉得挺难过的,裘复能变成这样?他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对了,阿宇,昨天我看裘复那件衣服有点脏了想帮他洗洗,但他居然差点把我踹出门去,那件衣服是什么东西,这么重要?”
闻言,柯元宇微微眯了眸子,半晌后,他轻笑一声:“每个人都有自己最重要的宝贝,大概对于裘复来说,那件衣服对他的重要性,完全不亚于你对我的重要性。他很看重它,很珍惜。”
归来的时候有多么惊天动地,离去的时候就有多么平淡萧瑟。
一艘残破不堪的小渔船,一个孤独冷寂的年轻人,穿着那一件再平凡不过的外套,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船头,看着那缓缓下落的夕阳。
温暖的阳光和昏黄的颜色,这一幕温馨温柔,让人忍不住陶醉。就连那个冷血冷心的疯狗似乎也沉浸在其中,他慢慢拉紧了衣服,一只假手非常简陋,明显不是什么高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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