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重要事情就去吧,我这又没什么事。”
沈皓看陆宸那么大度,又走回陆宸床边,撇嘴道:“咋着?还不领情啊?我看你这两瓶液输完还得个把钟头,你一个人不怕闷啊。”
陆宸拉过沈皓的手放在唇边,挑起嘴角笑道:“你这么重色思倾国,不怕把我宠坏了啊。”
陆宸线条美好的唇磨蹭着沈皓的手,沈皓感觉浑身热热的,又感觉一股豪气直冲脑顶,感觉自己真有了一股王霸之气,仰头道:“孤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倾国倾天下,卖个把队友兄弟都算不得什么!”
随后沈皓就听见陆宸具有魔性的笑声经久不衰地在病房中回荡了许久,卧槽,沈皓心中默念,陆宸八成脑抽了吧,他认识陆宸三年,陆宸大多时候一本正经温文尔雅,可从没见过这人笑成这德行,这也太高能了,他觉得他又得重新认识陆宸一遍,这都是什么属性什么鬼。
又和陆宸调笑了一会儿,沈皓走出病房准备抽根烟,顺便去一楼的自动贩卖机买了两瓶水,又赶紧跑回病房门口,生怕陆宸丢了似的。沈皓把水放地上,掏出烟盒点了一支烟,在升起的几缕烟霭中静了静心,从病房小小的一方窗口中看着陆宸,陆宸靠在床头,眼睛闭着,过长的刘海的发尾毛绒绒地,遮住了额头,两排睫毛长且密,沈皓自认从小自己的睫毛就比许多女孩子都长,可是也比不过陆宸,那简直就像两只小翅膀一样,沈皓总是心动地想揪下一根来。但陆宸的眼睛狭长而深邃,眉毛有些斜飞入鬓的味道,细看去活脱脱像古装剧里走出的风华绝代的侠客,凌厉而深沉。
沈皓认识了陆宸以后,总觉得知道了一个词的意思,相见恨晚,他或许曾在心底默默期待,但其实从未真正奢望过,这世上,竟真的会出现那么一个人,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会让你慌乱,迷惑,猜疑,心动不已。
唯一庆幸的是,虽然相见恨晚,但总归不算太晚。
他仍觉得有些不真实,他从未想过能如此简单就迈出这么一步,他以为他和陆宸最多不过也就是好兄弟好哥们,沈皓畏首畏尾掩饰着,深怕被看出一点端倪,顺便也妄图自欺欺人,不过几年便能彻底忘掉陆宸。所以他也只敢在夜深人静,就连自己都醉的不省人事时,放纵自己的心意,急切而感伤地呼喊着,陆宸。毕竟,他用了那么长的时间才遇见了那个人,或许就要用更长的时间遗忘。
可是峰回路转,竟有这样一日,感觉这天来的太突然,让他措手不及,如身在云雾之中。
沈皓摁灭了燃着火星的烟头,扔进垃圾桶里,弯腰拿起了水,推门走进了病房。陆宸好像迷迷糊糊睡着了,沈皓便轻手轻脚,把水放到了床头,坐在沙发上玩起了手机。
沈皓看到通话记录,不由得又想起了白原和凌风,他们三个父母算是世交,初中起便在一所学校读书,当时三人形影不离,在南洋中学也号称“南洋三少”,还记得那时候女孩子们中流传着一句经典的“狂不过凌风,贱不过白原,最属沈皓天真无邪。”当时还是十来岁的少年,魏凌风自小是魏家太子爷,整个学校连校长都要给他留三分面子,过于显赫的身家让凌风从小就够张狂霸道,其实在沈皓眼里看来就是任性而已。凌风狂是狂了些,可是也的确讲义气,手下一帮小兄弟跟着他从没吃过亏,他对白原和沈皓更是没话说。白原嘴贱,人又二皮脸嬉笑怒骂吊儿郎当的,整天没个正形,但所幸和稀泥是一把好手,跟在凌风身边没少帮他四两拨千斤地挡祸。沈皓少年时代颇有点沉静呆萌的样子,从不多话也不挑事儿,向来安静不动声色,但是看见别人有难也不会袖手旁观,不少女生都挺喜欢她,可是他总是装傻充愣,呆呆的从没什么反应,所以留了个“天真无邪”的称号。知道的人觉得那时候的沈皓是喜欢安静,不知道的总以为他是自持出身眼高于顶,也没少明着挑衅暗中使绊,结果都让凌风一个个给抓了出来狠狠教训,结果两人被请去主任办公室喝了好久的茶。沈皓知道,从小到大在他身边几个兄弟,虽然都是千奇百怪各种毛病,但有那么几个还是挺够义气的,凌风自然是其中之最。
高中毕业之后,沈皓和白原一样,都由两人的爹投资赞助读了这一所名牌大学,凌风被魏家送去了英国镀金,从此鲜少见面,凌风只在每年圣诞放假时才回国一趟,这次凌风圣诞也没回来,只是听说申请了提前毕业,圣诞正忙着写毕业论文,估计这次回来就安定下来了,毕竟半年前凌风他爹魏老爷子查出了冠心病,身体是再比不得从前,急召魏家太子爷回来开始学高层统筹,只待传位登基接手公司。
刚刚护士进来轻手轻脚地换了一瓶液后,沈皓正拿着手机跑超级玛丽呢,忽然屏幕卡了一下,沈皓一看,是有电话过来了,怕吵醒陆宸赶紧堵着声孔拉开门往出走。
电话刚接通,沈皓意外道:“疯子?你回来了啊?”
026.猪一样的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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